梅州消防支队李绍苇:15年前勇救61名被困矿工 如今用心传承“英雄精神”
人物简介
李绍苇,男,汉族,中共党员,1981年8月出生,安徽亳州人,现任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梅州市消防支队政治处主任。从事消防工作21年,先后参加处置灭火救援任务2000多次,解救疏散被困人员300多名。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消防“优秀消防卫士”“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执勤岗位练兵先进个人”,广东省“抢险救援勇士”“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荣立一等功2次,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培育出全国消防铁人冠军等训练典型,建立指战员“思想跟踪体系”,推进消防指战员优待政策落地,支队获评全国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最美奋斗者
扎根客家山区20年,李绍苇早已离开消防中队岗位,先后担任支队司令部参谋长、大队教导员和支队政治处主任等职务。但15年前参与的那场“8·28”矿难大营救,却让56名被困矿工得以生还,他所在的中队被省政府授予“抢险救援英雄中队”,并与另两位战友被授予“抢险救援勇士”荣誉称号。为了传承“8·28”矿难大营救的战斗精神,如今,这一战斗场景不仅被镌刻在中队营区的浮雕墙上,“英雄中队队魂”更传承到一代又一代消防指战员心中,成为中队守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不竭精神动力。
赴汤蹈火 勇救61名被困矿工
在梅州市消防支队梅江区一中队的营区内,有一幅“8·28”矿难大营救浮雕,它以《“8·28”大营救》水粉画为蓝本创作,生动再现“科学指挥、力量集结、矿井救援和完成使命”等波澜壮阔的战斗场景。
2004年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梅江区又一村煤矿连光矿井因电缆短路发生火灾,有矿工被困井下,生命危在旦夕。尽管矿山救援并非消防主业,凭着职业练就的血性与胆气,时任副中队长的李绍苇接到指令后,带领中队官兵赶往现场救援。可到场才发现,救援难度相当大,“井道有600米长,垂直深度100米,起火点在90米以下,井内浓烟滚滚,61名矿工被困井下”。他立即主动请缨,带领3人“突击队”下井侦察火情、搜救矿工。
由于当时梅州的救援装备不太先进,有空气呼吸器却没有移动充气机。“一个‘空呼’最多能用半小时”,李绍苇说,加之井下无通讯信号,仅能凭腰上的安全绳作为与地面指挥部唯一的通讯方式。漆黑、湿滑又倾斜的井道内,三人手持着照明灯和灭火器艰难前行。20多分钟过去,井下毫无音讯,地面指挥部只能拼命拉绳索。眼看着不远处有微弱灯光,却又无法及时与地面反映,李绍苇只能命令解开安全绳向井下前进,终于在200多米处的安全平台发现42名矿工。
维修井下电话,与地面指挥部取得联系,又修好两节200多公斤重的矿车,并移至轨道上……三人的呼吸器空气已经耗尽,组织42名矿工分6批安全运送到地面。而后,李绍苇却因氧气耗尽昏死在井底,被抢救苏醒后又继续战斗。历经27小时奋战,最终救出61名矿工,其中56名生还。
这次战斗不仅丰富了矿山事故救援的实战经验,还创造了全国煤矿安全事故抢救史上的奇迹,避免了一起特别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
传承队魂 打造“十个英雄文化”
践行国家“军政兼通、军政兼优”的号召,李绍苇主动申请多岗位锻炼。在政工岗位上,他先后任政治教导员和政治处主任,坚持政治工作生命线地位,牢固树立起政治工作威信。
2014年,李绍苇任梅江大队政治教导员,心中那个念头越来越强烈——深入挖掘“抢险救援英雄中队”时代新内涵。“我亲历过‘8·28’救援,差点没能活着回来,这是广东消防史上首次由省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不仅是梅州消防的光荣,更是广东消防的光荣。”他沉思一下,接着说,“我一直担忧的是,中队的指战员面对这崇高荣誉,会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必须要传承好这种\‘英雄精神’,不断擦亮\‘抢险救援英雄中队’这一品牌,才能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使命。”
于是,李绍苇组织编撰了《英雄印迹——“抢险救援英雄中队”百年历史剪影》,并打造“十个英雄文化”,包括走英雄路、看英雄墙、览英雄馆、读英雄书、忆英雄史、唱英雄歌、学英雄人、奏英雄乐、当英雄兵、传英雄魂,做法在全国消防推广。
有趣的是,梅江区一中队的“纪念日”可不少。他们将每年的“4·22”(“抢险救援英雄中队”荣誉称号批准日)、“5·19”(“集体一等功”批准日)、“7·29”(“抢险救援英雄中队”荣誉称号授称日)、“8·28”(矿难大营救战斗日)等确定为英雄中队的“纪念日”。在每个纪念日,中队都会开展座谈交流、种植纪念树等活动。
“如何更好地传承英雄精神”,李绍苇恳切地说,“这需要形成一个科学完整的体系,传承队魂是目标,‘十个英雄文化’就是实现路径”。
出品:南都采编指挥中心
统筹:南都人物新闻工作室
采写:南都记者 莫郅骅
图片:受访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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