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制暴永远要不得
前些日子张扣扣因严重触犯刑法被判处死刑的事件成为网上热搜。按照法律程序,其请的高水平的律师引经据典、依法依章为其进行辩护。然而,无论辩护词多么精彩,仍颠覆不了当事人犯罪情节恶劣,手段残忍,致三名被害人死亡,杀害他人后还烧毁人家汽车的罪行。因而还是被依法执行枪决。张扣扣会做出惨绝人寰的举动,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13岁时亲眼目睹自己的母亲被邻居王姓兄弟用棍棒打死,虽然对方已经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一直觉得判罚太轻,心里一直有为母亲报仇的心理。其以暴制暴的想法,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自己搭上年轻的生命不说,也再次毁灭了两个家庭。
在我们身边以暴制暴的事例并不鲜见,如梅城某中学毕业的学生,听到自己的弟弟被班里的同学欺负了,于是伙同一些人在学校门口把那些同学打成重伤致残。又如梅县区有个农民因为建房和邻居发生争执,老婆和人家吵架时脸上被抓伤了,他便用木棍乘人不备把邻居打成重伤。还有一个老板,出差回来刚进入自己的家时,撞见一个窃贼拿着一些贵重物品正往外逃,他一怒之下操起铁棒把盗窃打死。这些事件中本来的受害者,因为以暴制暴,无一例外都让自己受到法律的惩罚。
现在是法治社会,国家的法制越来越健全,面对自己不幸的遭遇,绝对不能以暴制暴。只要你多掌握一些法律常识,积极寻找和保存有力的证据。或者宁愿出钱聘请律师,寻求法律部门的援助,一定能把自己的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慰藉自己受伤的心。
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话是这么说,有时人的忍耐却真的是有限度的。但无论如何,都不能以暴制暴,永远保持冷静的头脑,理智对待生活中的不公。(张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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