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学校未要求学生买平板
读者游先生:听说学校要求学生购买平板电脑,为什么要买?
兴宁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工商联(粤工商联办发〔2018〕116号文件)和梅州市工商联、梅州市教育局《关于举行广东省“圣丰助学-助力教育信息化”公益活动梅州市启动仪式的通知》、《关于做好增加“圣丰助学-助力教育信息化”捐赠物资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教育扶贫攻坚工作的战略部署,助推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落地落实,2018年9月18日,兴宁市教育局为配合省、梅州市做好“圣丰助学-助力教育信息化”捐赠物资相关工作,与兴宁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文《关于转发广东省工商联关于协助开展 “圣丰助学-助力教育信息化“公益活动的通知》(兴联发【2018】2号),做好捐赠物资分配学校安排和发放,在此过程中并未要求学校发动学生自愿购买平板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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