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寄农产品快件延误 损失较大如何赔偿?

梅州日报 2019-07-14 10:22

读者徐先生:我去年在梅县区一快递公司寄了100斤柚子,结果近半个月才寄到,导致柚子全部烂掉了,客户很不满意。我要求快递公司赔偿,但对方一直借口推诿。市民遇到这类情况应该怎么办?

梅州市邮政管理局:每年农产品成熟上市时,个别快递企业可能会遇到收寄快递太多造成运力超负荷的情况。由于每个快递企业承运能力不同,对丰收时农产品快递运输能力也有很大差别,建议大家在邮寄时选择承运能力强、服务有保障的快递企业进行邮寄,邮寄时也要做好物品的保价。同时,邮政管理部门也会在农产品丰收时督促快递企业加强运力协调分配,确保快递能够及时送达。根据《快递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如发生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情况,对于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于未保价的快件,按照快递面单背书中注明的赔偿条款规定赔偿。如果实际损失远大于赔偿条款确定的赔偿额度的,寄件人可以主张按实际损失赔偿,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或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另外,建议消费者在寄递贵重物品时选择信誉好的快递企业,并申报价值,予以保价,以免产生纠纷,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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