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野外游泳危险事故频率高 专业救援人员提醒,发生溺水要懂得自救及科学施救

梅州日报 2019-07-04 10:38

每到夏天,总有一些市民带着游泳圈到野外水库游泳。(林德培摄)

●本报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魏思仪

夏季天气炎热,不少市民选择游泳运动。一些市民尤其中小学生却选择到水库、河塘等缺乏安全保护措施的水域“野泳”,导致溺水事故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市发生3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均是户外“野泳”引起。市民应掌握游泳技巧,尽量避免“野泳”,才能安全避暑。

户外“野泳”隐患大

作为梅州市中小学生暑假意外死亡的 “主要杀手”,“野泳”溺水不应被忽视。今年5月1日13时30分许,蕉岭县蓝坊镇高思村钟屋山塘发生一起溺亡事故,一名15岁初二级学生汤某锋与同学在山塘游泳时,汤某锋意外溺水身亡。6月22日下午,梅州丰顺县潘田镇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一名就读初二的16岁学生与同学结伴到溪边游泳后溺水身亡。

据梅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统计,今年入夏以来,全市未成年人游泳溺亡人数为3人。这几起溺水事故的发生,都是户外“野泳”导致的。相关研究表明,江河、水库、池塘等水域水深、温度低,多斜坡和水草。在这些野外水域游泳,安全隐患大,容易发生脚部抽筋、滑入河底和被水草缠绕等情况,加上此类区域缺乏保护措施,遇险时难以求救,极易发生溺水事故。

游泳前拉伸避免抽筋

不到野外游泳,并不意味着溺水事故不会发生,谨防溺水,游泳者的安全防范意识很重要。

游泳是一项良好的有氧运动,不但可以锻炼心肺功能、塑造体型,还可以促进血液循环,调节抑郁情绪。为保障游泳者的安全,除了避免到山河水库等危险区域游泳,游泳者应选择到救生设施完善的泳池游泳。

“未成年人的一切游泳活动应在家长或成年人的看护下进行,切忌互相打闹和贸然跳水。”梅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民警刘威强说道。在下水前,游泳者还应做好拉伸运动以避免脚部抽筋,防患于未然。如果发生抽筋情况,可用力拉扯抽筋部位或做跳跃动作,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学会智救溺水者

每年暑假,除了游泳者意外溺水身亡的事故时有发生外,也有因盲目施救溺水者导致溺水者与救人者双双溺亡的事故。其实,下水施救本身就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操作不当,施救者也可能出现溺水情况。专业救援人员提醒,游泳者若发生溺水,不要惊慌,要及时甩掉鞋子和扔掉口袋里的重物,可用手捏着鼻子憋气避免呛水;也可拍水呼救,若有人相救,切记不可紧抱施救者。

专业救援人员建议,如果市民发现有人溺水,首先要大声向周围人求救,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如果当时还无人施救,最好的办法是寻找救助器材,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体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待溺水者被救至上岸后,可以先进行初步抢救:撬开其牙齿,用手指清除口腔和鼻腔内杂物;如果溺水者心跳微弱,应迅速对其进行人工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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