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在国外出生的子女能否在梅落户?

梅州日报 2019-07-02 10:41

五华热心读者:出国人员在国外出生的子女能否入户?

五华县公安局: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梅州市户籍居民,在国外所生小孩,经认定为中国籍或在国外未取得居留权的,可申请随父随母入户。申请人携同子女到户政窗口申请入户;申请材料: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出生证明(经我国驻出生地大使馆认证)及中文翻译件;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父母离婚的新生婴儿跟随抚养权属方申报出生登记。国外登记的,提供中文翻译件。属非婚生育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市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办理户口通知》,到五华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新闻推荐

男子骑车摔倒受伤 民警及时送医救治

本报讯“幸亏遇到交警,及时将我送往医院救治,危难时刻,多谢五华交警的救助!”日前,五华县一群众骑摩托车不慎摔倒,巡逻民警发现...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