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女子夜行遭男子暴打”缉凶全记录犯罪嫌疑人因情感纠纷酒后施暴,已被警方抓获

南方都市报 2019-06-27 06:24

[摘要]犯罪嫌疑人因情感纠纷酒后施暴,已被警方抓获

事发现场。

监控视频截图,男子在踢女子脸部。

日前,一段女子深夜遭男子暴打拖行的网络视频引发全网关注。据大连警方最新通报,6月25日晚22时许,警方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将网传“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岁,大连人)抓获。

经初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与其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酒后于22日凌晨路遇被害人吴某,对其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发

女子凌晨走在路上突遭男子暴打

监控画面显示,6月22日凌晨0点44分7秒,一名女子走在路上,突然被迎面走来的男子凶残踢打,该男子连续拳打女子面部,并用脚踢头部,撕扯短裙。

监控视频显示,在68秒内,男子用拳头重击女子头部等部位19次,脚踢10次,其中26次正中女子头部。随后,该男子欲脱掉女子衣物,并拽住后者头发将其拖出监控区域。

随后该段视频引发网友关注,在谴责视频男子的同时,不少网友担心受害女子的安危,并@各地警方寻找相关线索。6月24日,率先关注此事的@绵阳网警巡查执法连夜核查此事。

缉凶

绵阳网警率先介入,多地警方联动

6月25日凌晨,多地网友根据视频内的信息尝试寻找事发地,来自河北唐山、山西阳泉、广东梅州蕉岭等地网友提供了相关线索。据悉,该视频最早来自于山东聊城一个酒吧聊天群。绵阳网警梳理出多个线索并将相关线索转属地核查。随后,@平安梅州、@平安聊城及莆田市公安均辟谣事件发生在当地。

6月25日上午,南都记者从监控画面注意到,监控视频左上角有一处水印显示视频来自“萤石云”。当天上午,南都记者联系萤石开放平台。工作人员表示,仅有水印难以查询到视频来源,“视频可能系用户离线拍摄后自行上传,如果需要找到事发地点,还需要获悉摄像头编号等信息,才能找到该用户。”该监控设备平台方萤石随后回应南都记者称,公司高层已经获悉此事,正在配合警方调查。

歪曲

知乎删恶意匿名回答,封禁账号

就在部分网友通过搜索、走访等方式寻找案发地时,有网友在知乎发帖求助“如何看待网传视频女子遭男子暴打扒衣拖行?事件真实情况是怎样的?”该提问下一篇匿名回答因恶意描述,同样引发关注。

25日下午,问答社区知乎针对此事发布了一则情况声明,称已监测到该问题下一篇匿名回答,以极端恶意的描述方式吸引眼球、宣泄不当情绪和价值观,“该回答内容是对事件当事人和每一位关心牵挂该事进展的知友的极大伤害。”

目前,知乎已对该匿名回答进行了删除,并根据算法策略对该账号进行了永久禁言处理。该用户信息已上报公安,正在办案中。知乎方面表示,为避免截图二次传播带来更多伤害。同时在积极联系其他知友删除回答截图。

真相

嫌疑人因感情纠纷酒后施暴

随着案发进入第三天,真相逐渐被揭开。就在6月25日中午,细心网友注意到,视频开头有一东北口音说话声,推测视频发生地为北方城市。据网友@珍惜小太洋发微博称,事发地为大连,监控视频正式来自其店铺设备,其称已向大连甘井子警方报案。

25日15时,大连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近日网传“女子半夜遭到殴打”视频,经核实,系2019年6月22日凌晨1时许,发生在甘井子公安分局华东路派出所辖区的一起警情。经查,被害人吴某(女,29岁,辽宁盘锦人)当夜在回家途中被一男子殴打,吴某拨打110报警。接警后,甘井子警方连夜立即开展工作,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医院诊断,被害人吴某脸部软组织挫伤,经治疗目前已出院。

25日深夜,大连警方在甘井子区南关岭一居民小区将网传“女子半夜遭殴打”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1岁,大连人)抓获。

大连警方再次通报称,经初查,犯罪嫌疑人王某因与其女友感情纠纷情绪波动,酒后于22日凌晨路遇被害人吴某,对其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进展

事发地拍摄监控商铺关门

6月26日19时许,南都记者注意到,此前通过监控拍到现场视频的商铺,商家在25日拆下摄像头后,26日下午该店门口贴出“出兑、转让”的白色纸条,并附有联系电话,店内无人。旁边一家鲜生店铺招牌由红布遮住招牌,大门紧闭。

在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抓的同时,据媒体报道,距案发地点不到500米的一个红五歌舞厅突然关门营业,网上传出打人男子与该歌舞厅有联系。6月26日19时,南都记者注意到,该歌舞厅距案发现场不到300米,步行约3分钟,目前歌舞厅大门紧闭。附近经营餐馆的孙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平时这里夜间开门,“晚上人不少,来往人群也很杂,这两天突然关门了。”

就此事,南都记者向大连甘井子区华东路派出所方面了解情况,民警称“不清楚红五歌舞厅与本案有关”,亦不清楚被害人吴某是否在该歌舞厅工作。

圆桌说法

施暴男行为如何认定?

双方若认识能否减轻处罚?

对于被害人吴某的伤情及该施暴男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多位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向南都记者分享了他们的观点。

“按照通报,软组织挫伤属轻微伤”

南都:据警方通报,被害人脸部软组织挫伤,经治疗已出院。软组织挫伤是否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轻伤,或是更严重的伤情?

邓学平(京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是轻伤还是轻微伤,最重要由法医鉴定部门给出司法鉴定结果。但是根据司法鉴定经验来看,按照警方通报说法,皮肤软组织挫伤大概率是轻微伤。

庞琨(广东翰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软组织挫伤的通俗说法是皮肤擦伤,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轻伤或更严重。轻伤需要法医鉴定的伤害程序认定,是要达到一定的伤害结果才构成。轻伤的界定可以参考活体人体伤残鉴定的国家标准,通俗来说,比如脸部有五六厘米的口子,达到一定深度可构成轻伤,某部位骨折也构成轻伤。

“犯罪与否由受害人伤情决定,需法医鉴定”

南都:据监控画面,该名男子连续拳打女孩面部、脚踢头部、撕扯短裙,他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还是适用于治安处罚法?可否全民通缉?

邓学平:还是要看受害人伤情。如果受害人是轻微伤,应由相关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如果受害人经鉴定是轻伤就构成刑事案件,男子的行为就是刑事犯罪,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案子目前关注很高,公安部门应该会做法医鉴定。

全面通缉有个前提,是嫌疑人抓捕未到案。治安案件一般不用通缉。基本上只有刑事案件才会进行通缉。

庞琨:男子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他人或者寻衅滋事或者猥亵妇女,这三个罪名都是结果犯,要达到轻伤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以本案应该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南都:监控画面显示,男子曾拉扯女子的短裙并将其拖走,其行为是否构成猥亵?

庞琨:是否构成寻衅滋事或猥亵妇女犯罪,要看结果是否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

邓学平:猥亵一般需要有身体接触,目的是为了发泄性欲。如果他不是为了发泄性欲,如果他只是把受害人裙子扯了一下,并没有把受害人下体暴露在公众面前,从法律上要认定他猥亵也比较难。

不过根据最新的警方通报,男子涉嫌猥亵罪名成立。据大连警方通报,犯罪嫌疑人王某酒后于22日凌晨路遇被害人吴某,对其使用暴力并强制猥亵。

施暴男子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行政拘留

南都:如果男子殴打事实成立,其可能会面临哪些处罚?

邓学平:看最后伤情。受害人的伤情构成轻伤就刑事处罚,构不成轻伤刑事追究很难。

刚才也提到,构成轻微伤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法,最严厉的处罚是行政拘留15天,需要赔偿医疗费用。这个案件即便双方认识,也不会减轻处罚。除非是对方谅解他。我认为软组织挫伤应该至少是达到轻微伤标准的,行政处罚是必须要承担的。

庞琨:我赞同。该男子的行为即使不构成犯罪,也明显构成了治安违法,是要进行治安处罚的。

采写:南都记者黄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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