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尴尬”!斑马线上人车互让怎么办?

梅州日报 2019-06-07 10:33

【热议话题】 我的同事小滢,近日开车减速慢行到一条标注有“车让行人”字样的斑马线时,看到一阿婆脚已踏上斑马线准备要过,随即把车停住。没想到阿婆站着不走了,招手示意小滢先过,小滢则在车内努力挥手示意阿婆先过,但阿婆不为所动。眼看后面的车越来越多,已成拥堵之势,小滢只好冒着可能被处罚的风险通过。后经了解,那里暂时没有装摄像头,小滢庆幸自己“逃过一劫”。面对上面这种情况,是让还是不让?(王剑)

徐水宏:一般情况应该车让行人。但碰到老人家因行动较缓慢主动示意车先过的话,开车人可以先行通过。如果因不让行人要罚款的话,可以调出当时的监控录像,交警查看后应该可以取消罚单。

谢翅飞:以前行人“过马路,左右看。”非常小心谨慎!自从出台“车让行人”的新规后,文明程度前进了一大步。如果遇到人车互让的“尴尬”场面,交警可以根据监控录像来灵活执法,不应该处罚司机。

刘炳发:“车让行人”是“以人为本”的人性化交通管理的最高境界。原则上是“让”,但鉴于文中的特殊性,老阿婆可能因身体之故,行动迟缓,又示意小滢先行,此时,小滢应当机立断,果断处置,以免造成交通阻塞。

张永胜:据我了解:小车每到斑马线时无论有无行人都应减速,如果有行人正在通过必须停下来;有行人从开始的地方等着想过时,小车可通过;行人如果正走在斑马线上,禁止通过。规则是死的,操作是灵活的。

何锦霞:文明社会,礼让存在于交通规则中,当行人(阿婆)不想先行通过时,车先行是不会被罚款扣分的。基于机动车的危险性与公平,车要优先让人。

陈柳:让或不让,司机应按当时的情形作出灵活的判断。我觉得路上的行人如果看到此类情况,千万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以上前帮阿婆一把,快速扶她过马路。交通安全关系到你我他,扶老奶奶过马路也彰显了我们梅州人的文明,值得提倡。

刘文晖:阿婆的好意礼让,是从安全和方便他人的角度出发的,我认为开车的小滢更应礼让为好,甚至可以扶她一把过马路!如果小滢先过,那后面越来越多的小车也会跟着过,这会让在斑马线想过马路的阿婆耽误好多时间。这种情况不仅违反了“车让行人”的初衷,还有悖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美德。

曾一聪:话题中的交通现象是发生在城市,可如今在我所处的乡村道路上也会遇到这类现象。虽然乡道主干道也画上了标线,但不少老人看不懂。这就希望知法的机动车司机在路口要减速鸣笛或是停车礼让行人,同时希望年轻人多向家中的老人讲解标线的指示作用等相关知识。

黄语晞:礼让行人的同时,行人也要配合,只有共同努力,礼让行人才能成为可能。像阿婆这样在斑马线上驻足不前,挥手示意通行后仍不通过的情况,如果不幸被抓拍到违法,事实上申请复议还是可以免于处罚的,只是付出的时间代价有点大,希望交警部门对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在取证时认真加以比对确定。

(何碧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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