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筑牢金融领域防线反洗钱工作成效明显
反洗钱是维护金融安全的重要工具,是控制金融体系风险的重要制度安排。2019年2月结束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报告》,实现了避免进入FATF“灰名单”的预定工作目标,成功化解中国金融发展历史上的一次“重大风险”,也是我国金融史上的一件大事。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积极配合上级行做好互评估期间的数据统计、案例提供等辅助工作,并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辖区反洗钱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一、坚持践行以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初步建立了法人监管为主的风险防范模式并有效运行
目前,梅州辖区有72家金融机构,其中银行业机构20家(包括法人机构11家)、证券期货机构14家、保险机构38家。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坚持践行以风险为本的监管原则,着力推进法人监管风险防范模式的建立和运行。
一是合理调配监管资源和力量,将重点放在法人金融机构、有系统重要性的大型重点金融机构、风险较大或反洗钱工作相对薄弱的金融机构。每年现场执法检查对象均至少抽取了一家法人金融机构,非现场监管措施方面重点针对有系统重要性的大型重点金融机构、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比较薄弱问题比较突出的金融机构。
二是完善自定义可疑交易监测机制,有效防范风险。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要求辖区金融机构严格依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及人民银行总行下发的后续控制系列措施等,结合机构自身风险承受和控制能力,合理开展业务,切实践行风险为本的原则。
三是强化法人监管。督促辖区法人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关于印发〈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要求,强化反洗钱组织架构建设、制度建设、系统建设和监督检查,有效防范风险。
二、坚持贯彻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着力推进洗钱风险评估制度的落实
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推动辖区金融机构将洗钱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加大洗钱风险在全面风险管理中的权重,把洗钱风险防控贯彻到各业务条线。
一方面,在年度分类评级考核中,重点关注各金融机构特别是法人金融机构在组织架构、制度设计、系统建设等方面落实风险管理的情况。
另一方面,每年均安排对一家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每年均要求辖区法人金融机构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法人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制度的落实。
三、坚持寓监管于服务,积极提升监管有效性
针对系统重要性、洗钱风险控制水平与能力、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的不同,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灵活运用各种措施开展反洗钱监管,积极提升监管有效性。
一是强化对新设机构的政策法规宣传辅导,强调合规性,认真灌输风险意识,寓监管于服务,为新设机构的顺利设立和运作扫清相关障碍。
二是灵活运用各种监管手段,寓发现风险和问题、教育并指导工作于一体。2018年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对辖区2家机构开展现场执法检查,2家机构进行书面质询,3家机构进行监管约谈、11家机构开展监管走访、1家机构开展风险评估,通过实施针对性分类监管,较好地掌握了辖区金融机构洗钱风险控制状况和反洗钱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也引导金融机构中树立了反洗钱监管时时处处均在执行,不能有麻痹和侥幸心理的意识。
三是落实风险事件统计报告制度,组织辖区金融机构按规定及时统计报告相关风险事件。
四、建立和完善了跨部门合作机制,反洗钱扫黑除恶工作全方位推进
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从两条线着手,强化跨部门合作,对内加强反洗钱部门与外汇管理部门的合作,实现本外币联动,互通金融情报,互通案件信息,全面开展合作,共同打击地下钱庄、涉外汇违法犯罪、逃骗税等案件。对外通过签订书面合作协议等方式,与梅州市纪委监委、梅州市公安局、梅州市税务局建立了良好的合作机制,加强反洗钱金融情报信息共享,定期不定期相互交换或移交案件线索,及时开展协查和反馈调查请求,配合对涉案账户依法开展查冻扣。2018年,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协助成功破获“1801”重大涉黑涉恶案、“11.02”涉税案件,收到梅州市公安局、梅州市税务局感谢函。
五、积极发挥金融情报职能作用,助推侦办机关办案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出台后,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抓好宣传培训,指导金融机构建立以“合理怀疑”为基础的可疑交易报告机制,扎实做好客户身份识别、线索排查和可疑交易报告,有效防范洗钱风险。2018年辖区金融机构累计上报了94份重点可疑报告,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经分析研判后移交了37条涉案线索,部分线索已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六、延伸拓展,推进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监管
为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积极行动,主动联系沟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探讨对特定非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监管。2017年,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与梅州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发文,启动辖区小贷公司和融资担保机构反洗钱工作。同时,组织当地房地产开发或中介机构开展反洗钱政策法规培训,有效促进了辖区特定非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的探索实践。
七、坚持依法行政加大处罚力度,彰显反洗钱监管震慑力
近年来,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保持严监管态势,加大了反洗钱监管执法的查处力度,依法对违反反洗钱法规情节严重的金融机构进行了行政处罚,严格落实双罚制(即对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均进行处罚),并按规定公布处罚信息,既教育了违法违规金融机构,又对其他机构形成强烈的警示,形成很大的震慑力,收到良好效果。
八、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社会对反洗钱和扫黑除恶工作的认知度,提升洗钱风险防范意识和技能
人民银行梅州市中心支行多措并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反洗钱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大型活动开展现场宣传。如利用“第八、九届北京国际山地徒步大会梅州·平远站活动”、“客商银行·2018世界客都梅州马拉松赛”组织反洗钱宣传。
二是利用视频宣传。委托第三方在全市高档住宅小区、行政服务大厅、机场候机大厅等开展反洗钱视频宣传。
三是利用金融机构网点开展宣传。利用辖区金融机构1037个电子显示屏,24小时不间断滚动播放反洗钱和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柜台台牌、营业厅摆放宣传折页宣传。
四是进学校、进社区宣传。如利用“赴圩节”大型宣传活动日在圩镇、乡村开展反洗钱和扫黑除恶宣传。通过广泛宣传,极大增强了老百姓对反洗钱和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和知识的了解,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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