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未检部门多措并举打造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品牌 用法与爱护航未成年人成长
本报记者郑炜梅
“这节课我们主要学习如何防性侵……”5月6日下午,梅州市技师学院幼师班的课室里,梅州市检察院社工们正在给学生上法治课。这是梅州市检察院在该校挂牌成立“法治教育驿站”后的“常规项目”,每周一、周四都有社工到学校为学生们上法治课,并开展临界帮教预防工作。
这只是梅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检察工作(以下简称未检)的其中一个特写。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犯罪现象出现新的变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自2016年,梅州市检察机关未检办成立以来,两级院未检办以“挽救、帮助一个孩子,就是挽救、帮助一个家庭”的理念,释法说理,精细办案,化解矛盾,“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得到有效落实,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保护伞。
监督呵护并重维护合法权益
两级院未检办成立以后,预防、帮教、维权、法治教育等工作齐步推进,着力打造“预防——回归”的全链条。
教育挽救具备帮教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是未检工作重要方面。但挽救呵护并不意味着纵容,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在准确定罪的基础上,将帮助矫治涉罪未成年人工作贯穿于办案整个过程,并做好刑事和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梅州市检察院未检办负责人侯建筠说。据统计,近三年来,全市未检部门共办理了刑事和解案件25件50人,对于情节轻微、积极赔偿、确有悔改表现,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的未成年人,经过帮教后,作不起诉处理,从而有效地挽救了116名青少年。除了帮助涉罪未成年人,两级院未检办还全程呵护受侵害未成年人,助他们健康成长;注意发现案中需救助对象,目前,提出并协助落实司法救助20人,帮助被害人解决治疗和生活困难等问题。
作为全省四个试点单位之一,梅州市两级检察院也认真做好未成年刑事执行、民事行政统一办理的试点工作。其中,梅州市检察院和平远检察院上下联动共同办理的解决被虐儿童案是体现综合司法保护的成功典型案例,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执行检察业务典型案例》;梅江区检察院办理了梅州市首例支持未成年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案件;平远县检察院办理了梅州市首例支持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并对其进行司法救助,全方位、有效保护了未成年人。
“检察+”筑牢防护网
2018年8月,梅江区鼎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了梅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帮教服务项目。“我们正在帮教的3名涉罪未成年人都有了较明显的转变,目前都没有出现再次犯罪的情况。”鼎和社工相关负责人肖洁静说,建档后,由社工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定期帮教、回访帮教人员情况。
梅州市检察院探索建立司法借助社会专业力量工作机制并不是梅州市未检工作的特例。目前,梅州市检察院及兴宁、梅江、梅县、蕉岭、平远5个基层院分别与社工组织、高等院校签约;丰顺县院与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签约。两级院未检办还分别委托社工组织和心理咨询师,以专业知识和技巧开展个案跟踪帮教、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为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帮助其行为纠偏,恢复正常心态。目前,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定期进行帮教监督考察,成功帮教39人。
健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不仅仅需要社工参与,也需要社会共同参与。两级检察院与多家单位签订了联动机制,其中兴宁市检察院联合17家单位开展的“护苗行动”,与5家单位签订了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工作。
打造各具特色
未检品牌
走进梅州市检察院“青春之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只见心理疏导室、法治教育室、询问室等功能室齐备,为更专业、更精准做好未成年人帮教和救助工作提供了设备保障。
两级检察院均加快建设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并结合实际,选准角度和主题,创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未检品牌。目前,梅州市检察院创建了“青春之帆”未检品牌,兴宁市检察院、梅江区检察院、蕉岭县检察院分别创建了“护苗行动”、“向阳树”、“朝阳”未检工作品牌,大埔县检察院正在创建“七色花”未检品牌,其他基层院未检品牌也正在创建中,各地未检工作欣欣向荣,势头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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