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路怒症”亟需 “法治+教育”良方

梅州日报 2019-05-08 10:32

■ 子絮

近日,一段关于一辆本田雅阁汽车在梅江区丽都中路“疯狂”撞击多辆汽车后逃逸的视频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6日上午,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肇事司机谢某已找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见《梅州日报》5月7日4版)

据了解,谢某做出“疯狂”举动的原因,竟是因为跟家人吵架“心情不好”,追尾后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然后继续撞击多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肇事逃逸将面临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都说“冲动是魔鬼”,谢某一时的冲动,付出的代价可能很惨重,但他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置于危险境地的举动,着实令人气愤,被处罚也是咎由自取。

谢某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路怒症”症状。“路怒症”的概念最早来自国外心理学,顾名思义就是带着愤怒去开车,指机动车驾驶人员或用粗鄙的手势、或言语侮辱、或故意用威胁安全的方式驾驶车辆。“路怒症”产生的原因很复杂,人们往往将其归结为工作生活压力、车主心理素质、个人性格特质等。现实中,不少驾车人上路时情绪激动、脾气暴躁,碰上红灯、堵车便烦躁唠叨,遇上被超车、被剐蹭等就频放粗口甚至拳脚相向,造成血案甚至是极端刑事案件,原因往往令人无语。其实,把公路这种公共场合当自家跑马场,“路怒”情绪一点就着,归根结底,还是驾驶人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薄弱、对公共安全缺乏敬畏所致。

“路怒症”的危害极大,亟需一帖“法治+教育”根治良方。相关部门可运用交通科技设施,通过电子警察抓拍超速、违法抢行、不按规定让行、占用应急车道行驶、违法超车等带有攻击性危险驾驶的行为,并如治理酒驾般严格依法追究“路怒者”的违法责任,以此强化他们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此外,还应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健全安全行车教育和心理疏导的常态机制,如现场组织“路怒者”观看路怒引发交通事故的视频、在驾校开设相关教育课程等。当然,广大驾驶员也应积极调整好心态,自觉摒弃“路怒症”,共同营造一个宽容和谐、平安顺畅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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