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入驻 市民喜忧参半 律师提醒:目前梅州市尚无相关法规规范,消费使用应谨慎

梅州日报 2019-04-27 10:35

停放在梅县区人民广场的共享汽车。(吴丽伶摄)

近段时间,不少市民发现,在梅县区人民广场和梅城多个路段的公共停车位上出现车身上印有“共享用车”字样的汽车,但不少市民颇有担忧,共享汽车靠谱吗?是否占用公共资源?

●本报记者曾舒婷吴丽伶

现象:共享汽车入驻梅州城区

在梅城多个路段停放的共享汽车着实吸引眼球,车身的“共享用车”字样并附带二维码供注册使用,新型出行方式确实引起了市民的好奇心。记者通过扫描车身二维码注册了该共享汽车的账号,界面显示梅州城区内共有6个主要集中停放点,多在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区域。点开“短租自驾用车指南”,记者看到有服务时间、用车流程等17项说明指南,注册成功后可扫码解锁用车。与其他共享产品一样,使用共享汽车前需要支付押金。在支付前,界面提示支付宝芝麻信用700分及以上可免押金用车,需在联动云APP上点击授权支付宝免押即可用车,如果芝麻分不及700分,缴纳999元也可用车(租金可退,在用户最后一次用车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经审核无违章及欠款等情况下自动退款到APP账户,用户可自主提现)。共享汽车的出现方便了无车一族出行,市民钟先生说:“使用共享汽车,我们也不用承担养车的经济压力,个人还是比较支持的。”

市民:担心加重城市交通压力

但是如此方便快捷的用车方式,市民仍有不少担忧。记者在用车指南中看到,用车期间的油费由使用者支付,有市民认为此举不实惠。市民陈先生认为,使用共享汽车未必便宜,也未必比打车方便,而且还可能出现诸多问题。尽管可以通过绑定支付宝用芝麻信用分来免押金使用共享汽车,但总是会有人要交押金才能使用的,“万一哪天公司倒闭了,连押金都要不回怎么办?”陈先生还担心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难处理。在记者走访中,也有市民表示,绑定支付宝还可能出现泄露个人信息及资金不安全等问题出现。

此外,共享汽车大多停放在公共停车位上,也有市民担心占用了公共资源。“尤其是在人民广场这些车位紧张的地方。”市民刘女士认为,城区内公共停车位本就紧张,共享汽车的出现,无疑是加大停车难的压力。而市民在使用完共享汽车后,如无下一位使用者解锁将其开走,该车将会长时间停在同一个地方,市民认为压缩了本地私家车辆的公共区域停放空间。

律师:无法规规范应谨慎使用

据了解,共享汽车属于“互联网+出行”的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目前国家层面还未新制订针对汽车租赁业的专门法律法规。地方层面仅有几个发达地区出台了汽车租赁专门的地方性规章,但各地政策标准也不一致。由于共享汽车在梅州属于新生事物,梅州目前尚无关于汽车租赁的相关法律政策。

针对市民的担忧,记者向广东圣图托斯律师事务所主任、本报法律顾问陈垚律师咨询了解到,在使用共享汽车期间出现交通违法情况时,如果发生租赁共享汽车和实际使用该车的人不同的情况,违章发生后,平台也只会将收到的违章信息发送到租赁该车的人。如果租赁人未主动处理违章,在平台代理租赁人处理违章后,平台可以要求租赁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的相对性,租赁人以其不是该车的实际使用人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在理论上并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因此,共享汽车用户尽量保证其账号仅为自己所用,尽量不出借、出租给他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提醒:用户使用前应详阅协议

而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同一个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相关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按机动车实际使用人的过错程度,对在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财产损失的他人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为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用户在使用共享汽车前,为保障自身权益应当详细阅读其需与共享汽车平台签订的相关协议。

共享汽车平台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实际上是带有消费合同性质的汽车租赁合同,应当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约束。但目前各个共享汽车平台租赁的押金标准并不统一,各个平台的押金退还方式、退还受理时长也有所区别,市民在使用共享汽车期间,应当及时保留证据,若出现押金无法退还或个人信用度无故下降后,及时与平台协商,或向消费者协会及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也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闻推荐

梅州碧桂园 将举办朗读快闪公益活动

本报讯本周六上午10点,在梅县区人民广场,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粤东区域将联合樊登读书协会(梅州)开展“朗读公益快闪活动”,通过...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