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136困难家庭喜领公租房补贴

梅州日报 2019-04-26 10:40

本报讯(记者曾舒婷

通讯员刘军)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梅州城区(不含梅县区,下同)公租房共计1012套,现空置120套。根据《梅州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办法》,2018年,梅州城区(不含梅县区,下同)发放补贴136户,发放补贴金16.65万元。

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梅州城区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管理,根据省市相关规定,向梅州城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补贴标准发放租金补贴,由其自行租赁住房。目前,梅州市梅州城区公租房共计1012套,现空置120套,按现有公共租赁住房户型建筑面积确定人均20平方米标准,以户为单位确定。以家庭人口3人以上(含3人)、2人、1人为单位,分别与户型建筑面积60平方米、40平方米、20平方米相对应;低保、低收入、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分档补贴的原则,补贴系数分别为0.9、0.5、0.3。

记者了解到,申请公租房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需具有梅江区城镇户籍,并在城区工作或居住;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标准,纳入当年住房保障的低保、低收入和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者自有产权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未享受过房改、集资建房、领取住房货币补贴以及公租房等优惠政策。2018年,梅州城区共对136户困难家庭,发放补贴金16.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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