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休完产假辞职能申请生育津贴吗?

梅州日报 2019-04-18 10:44

读者黄女士:我想咨询一下职工生育津贴申领的问题,如果休完产假辞职停交社保的话,还能不能申请生育津贴的呀?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梅市府办〔2015〕20号)的相关规定:参保人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且休完产假后辞职,未继续参加生育保险的,其原用人单位仍可以带齐如下材料到我局医保股申请生育津贴:1、梅州市职工生育津贴待遇申请表;2、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用人单位垫付生育(计划生育)津贴的凭证(工资支付凭证);4、用人单位的银行账号证明(一式两份);5、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你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来电咨询我局医保股,咨询电话:0753-325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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