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袋农村垃圾变废为宝的资源化之旅 梅州建立有效城乡垃圾处理体制机制,村庄保洁覆盖面达100%,走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路

南方日报 2019-04-03 06:31

平远县河头镇主题公园环境舒适优美。南方日报记者何森垚摄

“垃圾兑换超市”有偿回收新模式让村民快速了解垃圾分类。

平远县河头镇供图

五华县新建的垃圾中转站外形如别墅般美观。张炳锋摄

五华县安流镇半径村的村道干净整洁。张炳锋摄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是农村环境“脏乱差”最直接的表现,也是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最迫切的工作。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就必须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这个难题。

相比城市而言,受基础设施、自然环境、思想观念等因素制约,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任务更重、难度更大。2018年,梅州市把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突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列入2018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建立健全“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类处理长效保洁机制,提升设施建设标准,加大收运处理力度,探索出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路子。

天刚亮,50岁的邹伟荣穿着环卫服,骑着电动保洁车穿梭在村头村尾,在村里开始了每天的例行“巡视”。“整个村有70多个垃圾桶,每天都要载两到三车垃圾到中转站。”邹伟荣说着,动作娴熟地将路边一个垃圾桶迅速清理干净。

在梅州乡村,像邹伟荣这样的农村专职保洁员有7300多人。自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梅州积极探索垃圾分类减量回收工作,聘请贫困户担任保洁员,定期回收农户垃圾,建立起长效保洁运行机制,破解了“垃圾围村”的难题。目前,梅州实现村庄保洁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5%以上,人居环境实现大改善。

如何破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痛点和难点?梅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让一个个难点变成了亮点。

●南方日报记者汪思婷通讯员张炳锋刘洪桥

市场化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引入第三方对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运作

走进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半径村老党员陈振波的家,目光所及,干净整洁,温馨舒适,见不到果皮纸屑等垃圾。望向村口,宽敞的水泥路延伸至每户村民的家门口,河岸边是休闲小公园。当村民茶余饭后在道上漫步时,小道上、房前屋后都见不到垃圾,环境优美,感觉十分舒适。

“能生活在这么干净的环境中,多亏去年底我们村建了垃圾中转站,对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真的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陈振波带领笔者来到垃圾中转站,眼前外形如花园别墅般美观的垃圾中转站解决了周边十几个村的垃圾处理问题。

据陈振波和当地村民回忆,还未建中转站前,村民基本都是在房前屋后倒垃圾,长期下来,“垃圾山”一座又一座。特别是遇到猫拖狗刨,大风一刮,塑料袋和包装纸便满村乱飘。

如今的变化让村民心里乐开了花,乡村美不美,住得好不好,从乡村环境就能体现,而乡村环境的绿化美化,重点是要把农村生活垃圾这块“硬骨头”给啃下来。

为此,五华县自2015年以来,逐步建立起以城带乡、科学有效处理城乡垃圾的体制机制,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五华县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市场化运作新模式,与第三方合作,建成集垃圾分类、垃圾中转、工人办公休息室和公厕"四位一体"的镇村生活垃圾分类中转站,目前取得良好的成效。”五华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丁金浪说,投资约5亿元建设63座镇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站,五华已投入运营26座。

据该第三方相关负责人陈志裕介绍,1个垃圾分类中转站日处理能力可达50吨,减量率可达20%至45%。在运营过程中,先由环卫工人用垃圾收集车从各村收集生活垃圾,然后运至中转站,再由中转站的工作人员对垃圾进行简易人工分拣,达到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减量化。不可回收的垃圾通过压缩箱压缩,最后由大型的垃圾收集车运往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处理,有力保障了镇级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至目前,五华已基本建立“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农村生活垃圾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

同样以市场之手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还有梅县区,该区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引入第三方在全区16个镇全部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市场化运作。

据了解,梅县区的做法是由公司聘请的工作人员每天到各村清扫,将垃圾运到垃圾压缩中转站,通过压缩对垃圾作减量化处理,对污水作无害化处理,然后再统一转运到垃圾处理场。整个收运过程全程密闭,公司配置了智慧生态平台监控系统,对车辆收运情况进行监控。

“目前,我们正在全市推广市场化的方式。通过市场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角色就从"运动员"转换成"裁判员",释放更多职能去管理,而第三方作为专业公司,可以更好地处理垃圾,效果更好。”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社会化

推出垃圾兑换超市

村民用垃圾兑换出乡村好环境

“80个塑料袋换一支牙刷,60个饮料瓶换一罐洗洁精,20个农药瓶换一包盐……”这不是吸引眼球的商业广告,而是平远县河头镇向阳村垃圾兑换超市回收项目表的内容。在兑换领取表上,密密麻麻地登记着村民的兑换记录,“我觉得这个很好,调动了我们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现在大家的垃圾分类意识更高了。”商店店员王柳华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开的商店还有这个功能,目前兑换也是相当火爆。

在梅县区梅西镇田福村,村民刘叔正前往垃圾兑换超市。他用10个烟盒、40个易拉罐换取了1包食用盐和1个塑料扫把。刘叔告诉笔者,此前他已经来这里兑换过牙刷、酱油等生活用品,现在家里还专门设置了“囤货区”,将以往打算扔掉的废品存起来,到一定数量后便统一到店兑换。“现在大家都很有热情,把垃圾收集起来回收利用,空气和环境都好了很多。”刘叔笑着对笔者说。

拿着瓶瓶罐罐前来兑换的村民一边排着整齐的队伍,一边计算着自己能兑换多少生活用品,工作人员则忙着清点和记录村民交来的生活垃圾数量,这已经成为梅州乡村垃圾兑换超市的常态。

引导村民利用垃圾兑换生活用品,推出“垃圾兑换超市”有偿回收新模式,这是梅州市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又一创新举措,有效治理了源头分类的痛点。

“有了这个超市,村民会特别注意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争取变废为宝。它不仅让村民得到实惠,也让村民更主动地投身到垃圾分类、美化环境的行动中,树立了乡村文明新风。如今,垃圾乱丢乱扔现象明显减少,分类收集意识增强,农村人居环境也正逐步改善。”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垃圾兑换,换来村里好环境。实际上,这是以奖代补、积极引导的一种方式,其效果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自从有了垃圾兑换超市,村里路面干净多了,垃圾少了,生态危害的风险大大降低。垃圾兑换的做法,一方面给废弃物找到了出路,废弃物最终被“分类处理”而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垃圾的减少和有序处理,让保洁工作的负担相对减轻,管理成本也会随之下降。

业内人士表示,垃圾兑换除了给垃圾找到出路,还发挥了正面引导、润物无声的作用。若其成为常态并被细化到每一个环节中,村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和文明素质无疑会显著提升。而当人们的文明习惯一旦形成、保护意识一旦树立,垃圾分类便不再是难题,村民也会主动去做,并且在约束好自我的同时更好地监督别人。

制度化

让垃圾处理有法可依

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地方性法规

如今大部分梅州乡村,垃圾没了、异味散了、路面宽了,村容村貌整洁了,农舍、稻田与蜿蜒的村道映衬着远处山林,一幅“水满田畴稻叶齐,日光穿树晓烟低”的美景映入眼帘。

农村垃圾乱堆乱放是农村环境“脏乱差”最直接的表现,为破解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难题,梅州市将其列入市十件民生实事之一,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保洁机制,开展测评考核。目前,梅州全市111个镇建成生活垃圾转运站,基本上每个自然村配置了垃圾收集点,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95%以上,村庄保洁覆盖面达到100%。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为了让绿色一直都成为梅州乡村的主打色,梅州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方面一直在进行积极探索,无论是引入第三方进行市场化运作,还是推出“垃圾兑换超市”有偿回收新模式,相关部门都意识到“有美丽乡村,才有美丽梅州”。

实际上,分类是手段,减量才是目的。“我们最终的目的就是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水平。”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2018年梅州全面启动全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特别强调了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要建立健全“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分类处理长效保洁机制,提升设施建设标准,加大收运处理力度。

如何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和长效治理,梅州积极开展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立法工作,《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已列入该市立法计划,将巩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成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自2015年,梅州成为全省首批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之一以来,相关部门便开始着手制定关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地方性法规。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抓手。”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说,梅州通过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标准,加大垃圾收运处理管理力度,建立健全长效保洁运行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如经费保障不足、管理不到位等情况,有必要根据上位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清扫、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监督管理等活动作出更加具体的规定。

据了解,《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目前已到人大二审阶段,届时将通过地方立法强化法制保障,规范管理,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助力梅州生态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对话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张利明:

从“处理”向“治理”转变

激活乡村振兴内在动力

“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是乡村全面振兴的三大目标。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是“农村美”的第一道关口和亟需解决的问题,也是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的基础工程和关键工程。梅州应如何持续发力,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形成长效机制?南方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张利明。

南方日报:您如何评价梅州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模式?过程中有哪些要注意的?

张利明:梅州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现了“市场化+社会化”的方法,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利用“市场化”方法,引入公司和企业,通过调动市场主体和市场力量,有利于垃圾处理工作的效率提升和规范化、标准化操作;另一方面运用“社会化”方法,如平远县河头镇的“垃圾兑换超市”,利用“小机制”“微方法”,调动起社会参与积极性,激励农民主动参与。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是从“处理”向“治理”的转变,“处理”更多强调的是外部主导、短期解决,而“治理”更加强调多主体参与和长效解决。当前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过程中往往出现“政府令、干部干、农民看”的问题,呈现“上热下冷”“外热内冷”的困境。因此,需要从“治理”的角度,激发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内生动力和长效机制。

南方日报:根据您对梅州当地的了解,请您给梅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一些建议。

张利明:梅州市有自身的地域特点,其村庄主要以自然村为治理单元,自然村内部的利益紧密、文化相同,有较为丰富的乡村社会资源和乡贤资源。许多村庄也建有村民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组织。因此,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需要更加充分重视“社会化”方法,依托村民理事会、乡贤理事会等基层社会组织和力量,激活乡村内在资源和动力。

在政府层面上,可采取“梯级奖励”的方法,根据村庄垃圾治理的程度,设置不同的奖补标准和奖励措施,激发村干部和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举个例子,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通过创新乡村自治机制,建立村落理事会,设立“两长八员”(村落党小组长、村落理事长,环保员、帮扶员、调解员等),发挥“两长八员”的示范带头作用,极大调动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探索出了适合山区特色的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模式。这个县就是积极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搭建乡村治理新平台,让村民参与到乡村建设中,自己创造幸福生活。

■记者观察

农村垃圾处理须接地气

切忌照搬城市模式

伴随农村环境治理力度加大,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新模式,梅州广大乡村已不再是“垃圾乱堆、污水横流、灰头土脸”的形象。记者日前走访一些村庄,乡间小道干净整洁,垃圾桶摆放有序,就连犄角旮旯处也难觅垃圾踪迹。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发展理念在梅州乡村已深入人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也正在往长效机制的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村民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不断在为美丽乡村出一份力。不过,如何进一步将农村垃圾处理工作落到实处而非停留在口号层面,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仍是梅州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

源头分类是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重要环节。特别是农村居住分散,交通条件相对较差,若能在源头将可回收、可沤肥等垃圾分拣出来,就能减少垃圾运输、处理的成本。因此,垃圾分类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据了解,广大村民虽有心保护环境,做好垃圾分类,却不知该从何做起。有鉴于此,生活垃圾分类方法理应做到简单易行。梅州已经在这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比如,平远县河头镇和梅县区梅西镇、白渡镇、水车镇试点启动“垃圾兑换超市”有偿回收新模式。该方法的最大特点就是让村民一看就会,将垃圾分类和村民日常生活紧密结合,提高村民垃圾分类意识。

做好农村垃圾分类,还得立足农村实情,多想接地气的妙招,让垃圾分类成为村民的自觉行动。

业内人士表示,城乡两者之间的生产生活环境不同,垃圾成分构成也不一样,如果照搬城市“有机”和“无机”分类方式,会造成脱离村民实际生活、村民接受度不高的反效果。相比城市,农村的生活垃圾有不少是可以达到资源化的成效,比如蔬菜瓜果皮、剩饭剩菜、家禽粪便等易腐垃圾,恰恰可沤肥再次还田,不仅有利于改善土壤肥力,还能减少化肥施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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