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垂钓需自律更需他律

梅州日报 2019-04-02 10:59

据“掌上梅州”APP日前报道:梅城沿江有不少垂钓者图方便将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停放在河堤的人行通道上,同时将网具及凳子摆放在通道上,甚至有个别垂钓者在通道上支起了太阳伞,挤占人行通道,给行人通行带来影响。有些市民翻越公园护栏进行垂钓,给自身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梅州日报》此前曾报道一男子在梅江岸边钓鱼时不慎掉落河中溺亡的事件。在梅江桥,“通航孔垂钓,属违法行为”的警示语醒目地写在梅江桥人行通道护栏处,然而部分垂钓者却对此熟视无睹。

笔者在梅城生活了将近20年。据笔者了解,市民不文明垂钓的行为,在梅城有一定的普遍性,且这种不文明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笔者就曾多次见到部分垂钓者把钓上来的小鱼随意丢弃在人行道上直至发臭,引人侧目。部分市民的不文明垂钓行为,往小处说关乎自身形象,往大处讲则影响城市形象。目前,梅州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不文明垂钓现象,无疑是在给梅州市“创文”减分。此风不可长!

那么,治理不文明垂钓乱象该如何下手?笔者认为,不妨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做好宣传工作,倡导市民文明垂钓,可制定《市民文明垂钓公约》在沿江、有湖泊的公园等地张贴。另外,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创文志愿者可以宣传单的形式,向梅城钓友宣传文明垂钓,让文明垂钓的氛围深入人心,促使钓友加强自律,做到自觉文明垂钓。也可以借助行业协会(钓协)加强行业自律,从而营造文明的垂钓氛围。

另一方面,治理市民不文明垂钓现象,光依靠钓友的自律是远远不够的。政府部门可运用媒体的舆论监督力量,大胆曝光此类不文明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可采取多部门联动的形式对不文明垂钓现象进行专项治理。对情节较重者,可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对情节严重者(比如在大桥通航孔垂钓造成不良后果的违法行为)要让当事人付出代价,接受法律的制裁,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曾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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