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沟通丨梅城水费2月一抄 有人觉得不合理

梅州日报 2019-04-01 10:40

读者罗先生:梅州城区水费2月一抄非常不合理,理由如下:个别市民不常住某小区,假设A月没住几乎不用水,B月住了半个月,一般用水。而水费2个月一抄,2个月水费+2个月的垃圾处理费,非常容易造成垃圾处理费比水费多很多,建议水费还是一个月一抄好。

市发改局: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当月用水为零度的水表用户,不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水表2月一抄有可能出现当月用水为零度的用户也要交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现象。此事我们会与粤海水务公司沟通解决。根据省物价局和住建厅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鼓励采取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统一收费和代扣代缴等收取方式,提高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因此,生活垃圾处理费统一委托自来水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代收取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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