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打弟媳,替鸡“报仇” 蕉岭一男子被判刑

梅州日报 2019-03-28 10:34

哥哥怀疑弟媳喂鸡时追打了自家的鸡,竟用木棍打伤弟媳,近日,蕉岭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郭某宇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住在蕉岭县某村的郭某宇与郭某鸿兄弟俩比邻而居,两家都养了些鸡。一天中午,弟弟郭某鸿的妻子谢某正拿着饲料喂鸡,不料,惊动了哥哥郭某宇家养的鸡。此时,听到声响的郭某宇从家里走出来,以为谢某在追打他家的鸡,便随手拿起其住家门坪的一根直径约4cm的木棍,朝谢某的后脚跟打了一下。随后双方发生争吵,弟弟郭某鸿闻讯从家中出来“救驾”,却被郭某宇持棍追打。见丈夫被追打,谢某忙前去阻拦,郭某宇持棍朝谢某腿部打去,致使谢某左腓骨近端骨折。经鉴定,谢某的损害程度属轻伤二级。案发后,郭某宇赔偿了谢某医疗费共计7500元。

蕉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郭某宇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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