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中院执行工作考核全省第四 等次为一类法院,案件质量部分的得分位列全省第一
本报讯(记者李盛华通讯员黄义涛) 近日,据广东省高院通报,梅州中院2018年执行工作考核全省排名第四,等次为一类法院。据了解,此次考核内容分为综合质效、案件质量及重点工作等三大部分,梅州中院在案件质量部分的得分还位列全省第一。
据介绍,2018年,梅州中院在省法院和梅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与全力支持下,在人大的监督、社会各界的支持与配合下,紧紧围绕“四个基本”工作目标,以“决胜2018”执行专项活动为总抓手,以前所未有的执行力度攻克执行顽疾,取得明显执行效果。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7541 件,结案率91.93% ,执行到位金额 8.4亿元,各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并排在全省法院前列,探索出一条山区破解执行难的特色路子,为全国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作出梅州贡献,并得到最高院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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