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公布 正视问题短板 狠下功夫整改

梅州日报 2019-03-25 10:42

本报讯(记者王玉婷)中央文明办近日公布了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梅州市得分69.45,在地级提名城市中排名第98名;同时,因报送测评工作材料中有个别文件资料存在明显弄虚作假问题被通报批评。对此,市创文办相关负责人回应,要正视问题正视差距,对照标准全面查摆,狠下功夫整改落实,针对问题严肃问责,确保工作见行见效。

据了解,2018年是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首战之年,全市上下积极行动,多措并举推进创建工作。但根据此次“国检”测评结果,梅州市创建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欠账、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不高、市民文明素质有待提升、申报材料不够规范等问题,需要不断改进和提升。针对因个别文件资料存在明显弄虚作假问题而被通报批评的情况,梅州市立即对网上申报材料中规范文件、说明报告、实景图片和统计表格四大方面的材料进行了全面自查。经自查发现,个别单位存在规范文件印发时间与文号前后时间顺序有矛盾,文件逾期印发、补交,文件年号与落款日期不一致的问题;部分责任单位存在所提交实景图片拍摄、传输不规范的问题。

市创文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汲取教训、认真反思,查找“创文”工作短板,以问题为导向,找准主攻方向,科学制订计划,以更坚定的信心、更严格的标准、更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测评指标,规范创建工作。针对此次测评中的失分项目和问题,逐项梳理、逐项整改、逐项落实,特别是规范“创文”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补足“失分点”、巩固“得分点”。要创新工作方式,形成创建合力。按照梅州市实际情况,突出重点难点、科学精准创建,整合多方资源、优化工作机制,凝聚思想共识、调动全民参与创建。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继续落实《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问责办法》,对“创文”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整体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市委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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