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高血压病等特定病种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受关注 梅州市报销比例已达70%以上

梅州日报 2019-03-17 10:56

本报讯(记者曾舒婷通讯员钟啸)全国两会期间,“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这一热点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目前,梅州市这两个特定病种的门诊医保报销比例究竟是多少?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梅州市糖尿病、高血压病等的职工医保特定病种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5%,糖尿病、高血压病等的城乡居民医保特定病种门诊报销比例达到70%。

据介绍,早在2008年,梅州市就将糖尿病、高血压病等慢性病纳入职工医保特定病种门诊报销范围。近年来,梅州市医疗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目前梅州市糖尿病、高血压病的职工医保特定病种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75%,糖尿病、高血压病的城乡居民医保特定病种门诊报销比例提高至70%。其中,糖尿病、高血压病的职工医保特定病种门诊报销年限额分别提高至6000元、5000元。糖尿病、高血压病的城乡居民医保特定病种门诊报销年限额分别提高至5000元、4000元。

那么,符合条件的市民该如何申请报销呢?记者了解到,办理糖尿病、高血压病等医保特定病种门诊申请的参保市民,需符合该疾病相关认定标准,并提供二级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的申请表,以及相关病史记录、诊疗资料和检查检验报告单等,到参保地社保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直接结算。

此外,梅州市目前职工医保有24个病种纳入特定病种门诊报销范围,城乡居民医保有25个病种纳入特定病种门诊报销范围,为特定病、慢性病患者提供了较好的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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