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压连续7次放火烧山 一男子为此获刑8年

梅州日报 2019-03-09 10:34

本报讯(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徐冰琪)五华男子曾某为缓解压力,竟在5个月时间里放火7宗,造成山火过火面积共1656.5亩,经济损失1201791.7元,他也因此锒铛入狱。

年近40赋闲在家的曾某因家庭不和谐、生活压力大致心情压抑,萌生放火烧森林的想法,7次骑摩托车到五华县横陂镇放火。2017年10月11日16时许,曾某驾驶摩托车到五华县横陂镇一山头,把带火的烟头扔在路边山脚处,引发森林火灾;2018年1月18日、23日和24日,曾某3次骑摩托车到横陂镇利用带火烟头等引发森林火灾。2018年3月,曾某3次驾驶摩托车又到横陂镇,通过点燃杂草堆、彩票纸、枯枝落叶和纸屑等引发森林火灾。

据了解,曾某案发时患有无精神病性症状的抑郁症(现病期),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减轻处罚。然而,曾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森林防火规定,不顾后果多次随意在山地林间乱扔带火的烟头或者点燃火种,造成森林火灾,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已构成放火罪。因此,曾某将在牢狱度过8年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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