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结果公布 梅州9学校入选

梅州日报 2019-03-05 10:37

本报讯(记者郑炜梅)省教育厅日前通报2018年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结果,201所学校被认定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其中,梅州市广东梅县外国语学校、 平远县平远中学、丰顺县汤坑中学、蕉岭县田家炳实验中学、梅州市曾宪梓中学、兴宁市宁塘中心小学、梅江区联合中学、五华县南山小学、大埔县田家炳实验中学等9所学校入选。目前,梅州市有37所学校被认定为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据了解,省教育厅从2004年启动实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实行动态管理,获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学校,原则上每5年由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查,复查结果由省教育厅抽查核实。经复查不符合标准的,省教育厅将进行通报并取消其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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