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身份应聘盗窃 朋友圈无意晒照被抓

梅州日报 2019-03-05 10:37

本报讯(记者张爱飞 通讯员黄粦锋)男子用捡到的身份证应聘,工作后趁同事不注意实施盗窃,最后竟因微信朋友圈的一张自拍照被警方抓获。

2月,位于丰顺汤坑镇汤坑路的美宜佳店铺遭窃,被盗现金3000多元。警方初步锁定是该店雇员所为,但店主无法提供该雇员的相关资料。民警便在嫌疑人的微信朋友圈中寻找线索,发现嫌疑人的一张自拍照中有汤坑镇某某网咖的字样。很快锁定嫌疑人真实姓名为黄某通。最后在网咖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警方成功将黄某通抓获。

据了解,黄某通自今年1月份起,用捡到的身份证应聘,在梅州市内的网咖、便利店打工,先后在梅江区兴宁市丰顺县等地实施盗窃6起,盗得人民币1万余元,香烟数条,摩托车2辆,手机1部,涉案金额达2万余元。目前,嫌疑人已经被公安机关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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