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激发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主动性

梅州日报 2019-03-04 10:36

■ 孙维国

新建的湿地公园被青山环绕,目之所及满目苍翠;居民区道路干净宽敞,配套齐全……如今,在大埔县大麻镇大留村,田园风光与人居环境相得益彰。“过去,这里是村里的茅厕和旧民房,村民的卫生意识也比较薄弱。”大留村党支部书记周克追说,多亏了近年来开展的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才使村容村貌变美。

乡村振兴,首先生态要宜居。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于农村面貌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不仅要提供充足、安全的农产品,而且要提供清洁的空气、恬静的田园风光等生态产品,还要提供农耕文化、乡愁等精神产品。很显然,满足这些需求都离不开生态宜居的好环境。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工作。这其中,村民能否积极践行文明的生活方式,直接关乎农村人居环境的长效治理。由此而言,大留村党支部通过搭建“美丽庭院”评选平台,选取部分村民庭院作为全村示范点,由村干部、扶贫干部指导并定期检查村民庭院改造、周边复绿、卫生清理等工作,既推动了村民积极摒弃生活陋习、践行文明环保生活方式,又以点带面促进村民自发开展“两美”行动,值得点赞。

发挥农民主体地位,激发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主动性,是有效治理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一环。笔者认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在发挥农民主体地位上精准发力,职能部门在落实治理农村人居环境责任的同时,还应采取切实措施,运用政策杠杆的“撬动效应”,教育、鼓励、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行动中来,从而养成自觉保护环境的习惯,让村民从农村人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中更有“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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