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年的农村接生员能享受相关补助吗?

梅州日报 2019-02-26 10:07

读者李女士:我母亲在村里从事接生行业37年了,还能享受国家补助吗?

兴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根据《关于做好农村已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粤卫〔2012〕166号)的文件精神,当时符合条件的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的生活困难补助已按规定进行发放。你母亲在2013年未年满55周岁,而目前已达退休年龄的接生员属于现暂无后续出台政策实施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情况。下来,如有后续新的离岗接生员和赤脚医生生活困难补助发放政策,我局会通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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