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通报3起作风效能案例 两部门分别受到系统警告
本报讯(记者曾舒婷)记者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效能监察监控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7〕151号)要求和市委主要领导历次在《梅州市作风效能投诉受理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对2019年1月份作风效能方面的群众投诉进行了整理汇总和梳理分析,并甄选3起作风效能投诉件予以公布(详见下表),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2019年1月受理的47件投诉件当中,有20件甄别为存在作风效能问题。投诉部门仍主要集中在县以下基层单位,投诉反映比较集中的部门主要集中在公安、城综、环保等部门。其中,兴宁市叶塘镇人民政府因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受(处)理群众投诉,受到系统“黄牌”警告,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受到系统“红牌”警告。
群众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监管不力、推诿扯皮、管理机制不健全、工作效率低、态度不好等。市、县两级监察监控中心分别就本级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件办理情况逐一电话回访投诉人,50%群众表示满意。
据悉,2019年1月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相关被投诉部门均能够严格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认真做好上年度12月份相关投诉的研办工作,责令相关单位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确因客观原因未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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