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颁发首张“网店”营业执照

梅州日报 2019-02-16 10:38

本报讯日前,个体经营户刘某利用网络域名(淘宝平台网址),在平远县大柘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所成功注册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网上从事土特产零售。据悉,这是平远县发出的首张以网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营业执照。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将微商、代购等新形式的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商家必须在店铺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这意味着网店网站经营者也要像实体店的个体经营户一样办理营业执照,且允许使用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申请办理。此外,网络经营场所营业执照的注册,使电子商务经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保驾护航下更好地开展经营活动,有利于填补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平台的监管空白,方便消费者维权,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傅思林李跃黄培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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