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丧父后遭伯母虐待7年 检察机关助少年重返校园,并对其伯母提起公诉
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王磊 谢祥群) 近日,广东省梅州市平远县检察院对一名涉嫌虐待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平远县法院提起公诉。据了解,该案受害人年仅14岁却已遭受大伯、伯母虐待长达7年之久,其祖母七十高龄为了解救孙子,长年多方奔走,经检察机关介入,终于得偿夙愿。
据介绍,2008年5月,小明(化名)的父母协议离婚,小明归父亲抚养。同年10月父亲不幸在矿山罹难,母亲另组家庭再育子女,小明只能随祖父母生活。
2011年5月,小明的大伯强行将其带走,但大伯、伯母、堂哥一家三口并未善待小明。小明经常吃不饱、睡不好,还要干很多农活,后来更被迫休学。年仅7岁的小明自此开始了痛苦的生活。
2018年3月,梅州市平远县检察院在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维护少年权益”大调研活动摸查时获悉小明的受虐线索,得知小明祖母为解救孙子成为老上访户,但问题一直未能解决。平远检方5天之内完成初查工作,两次约见小明祖母,走访小明之前的老师,向所在镇村民警和村干部了解情况,并通过电话联系了小明的生母。
根据调查分析,平远检察院认为小明的大伯、伯母存在较大的虐待嫌疑。3月30日,平远检察机关与县公安局、高山镇政府等部门对小明实施解救。
解救行动比预想的更加困难,小明的伯母对民警的传唤奋力抵抗。小明把自己反锁在房内,听到伯母反抗的叫喊声后大哭大叫道:“我伯母会打死我的……我不敢出去……”直到伯母被带离后,小明的情绪才逐渐平静下来。经过奶奶及在场人员长达半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小明终于把门打开。因长期挨饿营养不良,小明明显比同龄人矮上一截。
此后,平远检察院干警多次到小明家中或电话进行回访,并聘请心理专家、社工团队长期为小明进行心理测评、干预。在检方协调下,2018年9月3日小明重返校园。
考虑到祖孙二人无生活来源、仅靠补助金度日的实际情况,梅州市和平远县两级检察院启动联合司法救助程序,于2018年11月发放司法救助金6万元。该笔救助金委托县民政局按月定额发放,直至小明成年。
2018年8月,小明的伯母涉嫌虐待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并由检方提起公诉。据悉,本案的成功办理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入《全国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典型案事例》。目前,该案正处于法院的审理阶段。
新闻推荐
南台山位于平远县石正镇境内,北接江西寻乌天子嶂,南连丫髻嶂,属粤东八大名胜之一。此地怪石绝景林立,名胜古迹遍布,奇岩异洞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