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检察机关多策并举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锻造检察利剑 扫除黑恶势力
●本报记者刘野
去年八九月间,两起在梅县、蕉岭当地引发广泛社会影响的恶性案件得到了宣判,犯罪嫌疑人管某、曾某等9人以及丘某、王某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不仅让犯罪嫌疑人“心服口服”,也让案发地周边群众吃下了“定心丸”,对黑恶势力犯罪起到了敲山震虎的威慑作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多策并举、严格履职,着力锻造梅州市扫黑除恶工作的检察利剑,确保黑恶势力扫清无存。
从严从快打击
保证案件质量
在2017年10月18日梅县区华侨城寻衅滋事案中,被告人管某因向被害人张某借高利贷后无钱归还而与其产生纠纷,于2017年10月17日晚“约架”,双方冲突过程中影响恶劣,且有开枪、损物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梅县区检察院去年1月接到公安机关提请逮捕该案相关人员后,为了让黑恶势力早日受到严惩,办案人员提前介入侦查,掌握该案立案、强制措施适用、侦查进展情况,2018年1月受理并移送审查起诉,并先后于2018年2月8日、3月15日两次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为该案依法审判打下了坚实基础。
自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梅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等规定,严格把握政策法规界限,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从2018年1月23日至12月31日,全市共批准逮捕45件135人,起诉21件145人,通过办案有效打击涉黑恶犯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深挖黑恶线索
确保不留死角
如何确保黑恶线索得到最大限度的反馈?梅州市检察机关明确了十类重点打击问题作为线索摸排的目标方向,把检察职能辐射的区域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并对外公布举报扫黑除恶线索联系方式,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至去年12月31日,市检察院共收到并处理线索22件,兴宁市检察院还专门组织力量对2013年以来受理的近700宗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等案件进行倒查,深挖涉及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开展了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和“保护伞”线索专项活动,以鼓励在押人员积极参与并配合专项斗争,畅通在押人员检举揭发的通道。通过在押人员检举的方式,共发现8条可能涉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的线索,移送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全市各级检察机关将加强涉黑犯罪案件在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诉讼环节的法律监督,确保案件办准办实办出实效,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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