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城乡居民收入比增8.1% 2018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常住居民27385元、农村居民15173元

梅州日报 2019-02-03 10:36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获悉,根据梅州分市县住户调查数据显示,去年梅州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217元,同比名义增长8.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3%。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385元,同比名义增长6.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173元,同比名义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9%。

调查队分析,促进梅州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包括就业形势保持稳定、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农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明显、全市经济运行平稳等五方面。

去年,梅州市在落实就业优惠政策、扩大就业、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开展就业精准扶贫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就业形势保持稳定。梅州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资料显示,2018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5788人,新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就业24591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53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27%。

受政策因素,外出劳动力寄回、带回收入的增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的提升、低保领取标准的提高等方面影响,转移净收入持续增长。其中,外出劳动力寄回、带回收入的调查样本显示,2018年梅州市分市县调查样本中外出人口为933人,人均寄回带回收入2100元,比增12.5%。

农业经济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也对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起到良好助推作用。据统计,2018年全市农业总产值314.7亿元,增长4.7%。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99亿元,增长4.9%。

精准扶贫工作方面,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市累计筹集扶贫资金36.8亿元,投入使用29.1亿元,资金使用率79.2%,共实施帮扶贫困户项目44.6万个,帮扶贫困村项目8333个;实施产业扶贫项目94405个,发展旅游扶贫项目54个,建立农电商平台162个;开展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66453人次,实现转移就业16736人。

此外,去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稳步增长,产业结构得到调整优化,经济平稳运行,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提供了稳定的经济环境。

(严海苑黄文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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