扮“好心人”调包银行卡 专盯中老年女性取款人下手
一男子与同伙联手在银行ATM机旁假扮“好心人”,趁机将银行卡调包,将被害人卡内的钱取走实施盗窃。近日,蕉岭法院审结了这起盗窃案件,被告人熊某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因手头不太宽裕想通过盗窃发笔横财,2015年1月30日,江西男子熊某华与曾某根(另案处理)、苏某平、钟某毛、管某(以上三人均刑拘在逃)等人从江西来到蕉岭某银行ATM区伺机作案。不久,被害人陈阿姨到ATM机前取款,见她插卡后不懂操作,熊某华示意同伙上前以帮助为由与她攀谈。苏某平先上前假装指导陈阿姨操作ATM机,与此同时,曾某根悄悄将两张10元的人民币丢到地上,并问陈阿姨是否掉钱了。当陈阿姨上当转身去捡钱时,苏某平迅速将一张事先准备好调包用的银行卡插进ATM机卡口,并跟陈阿姨说她的卡退出来了,接着钟某毛以有急事要用ATM机为由挤开陈阿姨。慌忙中陈阿姨拔出苏某平插入机器的银行卡后离去。钟某毛和熊某华等人随即将陈阿姨留在柜员机内的银行卡内共26200元取出平分,熊某华分得约6000元。
此次盗窃得手后,2015年至2017年间,熊某华等人时分时合,在蕉岭县和广州市海珠区通过调包银行卡的方式盗窃他人银行卡钱款共4次,被盗对象均是女性,盗窃金额共计76700元,熊某华分得约22000元。
蕉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熊某华已构成盗窃罪。且其属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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