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纪委监委全力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把纪律挺在前头 严管厚爱双管齐下
2018年3月14日,梅州市纪委监委官方公号发布一则消息: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谢东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梅州市监委成立后留置第一案,此后半个月,该号连续发布5个此类信息。
7月,一本以《以案说纪——梅州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为名的书放在了梅州市党员干部的案头上。
10月,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拒腐防线,梅州市领导干部集中到市警示教育基地——梅州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市委书记陈敏,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爱军参加活动。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梅州市纪委监委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牢牢把准政治机关定位,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把严管和厚爱、激励和约束结合起来,加强理想信念的政治思想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又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
●南方日报记者蓝单通讯员王晓燕廖玉芳
运用四种形态
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就干部工作整个链条来说,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相辅相成,加强管理监督是锻造好干部的重要一环。
梅州市纪委监委用纪律管住权力,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管,抓早抓小,在干部思想动摇、行为逾矩的最初阶段,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干部进一步滑向腐败深渊。
“我们充分发挥廉政谈话早提醒、早预防的作用,对新任职、新提拔和有信访反映、有违纪违法苗头、倾向性问题等党员干部,通过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信访约谈等方式早提醒、早纠正、早防范。”梅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在监督这一纪委监委第一职责上,梅州市纪委监委突出“对象精准”,抓住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每季度向市委书记提供约谈一把手名单,将党组织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对象,建立市管党组织一把手廉政档案……一年来,梅州市领导对全市正处职一把手开展谈话提醒114人次,市纪委监委全年开展谈话函询256人次,全市处级以上干部开展谈话提醒5395人次。
此外,为保持惩治高压态势,梅州市纪委监委继续紧盯基层问题,重点排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生态环保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线索,坚决遏制不正之风。
梅州有省定贫困村349个,是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党和政府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助力扶贫。党的政策贯彻到哪里,监督触角就延伸到哪里。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线索摸排、入户核查、异地抽查、专项巡察等措施,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兴宁市黄陂镇樟坑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名清优亲厚友、挪用扶贫资金,五华县华城镇华安村干部在危房改造中优亲厚友……一只只“硕鼠”纷纷现出原形。全市立案查处该类问题27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7人。黑恶问题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但养痈成患的“保护伞”则更加可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高举“挖伞破网”大旗,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51件,如查处梁义章犯罪团伙背后的“保护伞”,仅处级干部就有6人。此外,对生态环保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也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的2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坚决用纪律和法律武器守住梅州的绿水青山。
一组组数字背后,折射的是执纪理念的转变,更有组织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对干部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红脸出汗,防止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情况出现。
提倡以案说纪
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为使党员干部避免重蹈覆辙,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一本以《以案说纪——梅州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为名的书放在了梅州市党员干部的办公桌上。
这本书的前言这样写道:“本书精选党的十八大以来梅州市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违反六大纪律问题、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等50个典型案例。通过深入剖析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产生的原因,指出违反的相关党纪国法规定,以达到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的目的。”
“以案说纪”,是梅州市纪委监委在形成“不敢腐”压倒性态势的同时,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方法之一。除了出书,梅州市纪委监委还通过“客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市纪委监委网站、媒体等通报曝光梅州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典型,如指名道姓通报曝光了梁义章、黄国平等86起违纪典型案例,突出以案明纪的警示作用,做好办案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增强教育的震慑力。
“以案说纪”以查办案为前提,2018年,梅州市纪委监委立案109件,其中涉及处级干部44人,同比上升120%。立案数量创历史新高,查处的大要案更是前所未有。
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上,梅州不断加大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严肃查处了梅江区扶贫办业务股原股长叶书秉把关不严,导致10户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违规领取“两不具备”贫困村庄搬迁补偿款等几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问题;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肃查处了梅州市工商局经济执法局副局长谢飞、李治平和市个体私营协会秘书李功祥3人私车公养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成了有效震慑。
以实例震慑党员干部,以教育强化纪律观念,在2018年开展的纪教月活动上,梅州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这个主题。全面开展覆盖全市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廉洁宣传教育、家风教育、作风教育,使纪律规矩入脑入心,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梅州通过积极拓展纪律教育平台,使用“听、看、编、演、讲、测、写”学习法,让纪律教育寓教于文、寓教于乐,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包括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学习班;组织全市领导干部到梅州监狱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市正处职以上领导干部赴穗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市直副处以上单位领导干部配偶参加警示教育活动。
“念好家庭"廉政经",算清家庭"廉政账",守住家庭"廉洁门"。”2018年11月,梅州市纪委监委和市妇联联合开展市直副处以上单位领导干部配偶警示教育活动,到梅州监狱服刑人员生活区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并观看警示教育片。活动结束后,不少领导干部配偶们认为,此次活动意义重大,体现了梅州市委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通过参加此次活动,受到深刻的教育,纷纷表示要以反面典型为戒,吸取教训,严守党纪国法,管好家庭“后院”,不吹干政“枕头风”,养成良好家风美德。
建立容错机制
让党员干部愿干事敢干事
加强严管,强调纪律性的同时,针对当前改革攻坚任务繁重,但一些干部却存在“求稳怕错”,担心“做多错多”的心理。梅州市纪委监委坚持“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原则,健全完善容错保障机制,在不断营造“亲”“清”环境的同时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注重保护广大党员干部。
早在2015年,梅州市就出台了《关于落实“三个区分”原则实施容错减责的暂行办法》《梅州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等方案,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2017年8月,梅州印发《关于贯彻“三个区分开来”实行容误免责治理为官不为的意见》(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改革创新、推动发展过程中,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因不可控等因素影响,导致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的情况,不作负面评价。其中,对以下三大情形之一的,可给予免责处理:
推进改革中的容误情形包括:因缺乏经验导致工作造成一定负面影响或损失,但没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决策部署发生调整变化而导致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为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在不违背大政方针的前提下大胆尝试,有所突破,出现错误或偏差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免责处理。
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容误情形有:对尚无明确限制性规定的领域和事项,进行探索性试验,主动建章立制予以规范并严格执行,以及为推进简政放权,对制度性限制进行了突破或创新,出现了一些偏差的,给予免责。
推动发展中的容误情形有:为推进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创造了有利于工作开展的条件,非主观原因造成工作失误或错误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想办法解决,但存在一些失误或错误的;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主动揽责涉险,因不可控因素影响,导致工作进展不理想或出现失误的,给予免责。
与此同时,《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挺纪在前,严肃整治为官不为,明确了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抓改革促发展、履行领导责任、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服务群众以及其他方面,共六大类22种“为官不为”应严肃问责情形。
在建立容错保障机制的基础上,梅州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为官不为”,2018年梅州组织暗访89次,制作专题暗访片29个,处理相关责任人28名,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8起,共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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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巡察向村居延伸实现全覆盖
已对571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发现问题2850个,线索745条
2018年8月,梅州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全省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结合2018年3月底至5月初,梅州市先行探索开展巡察向村居延伸的工作经验,制定印发了《关于全市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力推进巡察向村居延伸全覆盖。
截至目前,梅州市已对571个村居开展延伸巡察,共发现问题2850个,线索745条,立行立改问题573个。已完成问题整改2518个,整改完成率90.3%,立案171宗171人,党纪政务处分123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2018年3月底至5月初,梅州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巡察向村居延伸,市县联动组建32个巡察组,采取由市委巡察组巡察一批、县级交叉巡察组巡察一批、各县(市、区)巡察组巡察一批的方式对64个村居进行延伸巡察,共发现问题989个,线索329条。
2018年7月中旬,梅州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对村居延伸巡察的情况汇报,研究通过了《梅州市对村居延伸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任务分工》,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分为13个方面,分别由10多个市直部门牵头建立长效机制。通过压实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党委的整改责任,推动问题从根本上解决。
2018年8月,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省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的指导意见》,结合前期探索经验,梅州全面铺开对全市2236个村居延伸巡察,把巡察向村居延伸纳入市县党委巡察工作总体规划,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结合,努力实现市县党委一届任期内对所有村居党组织延伸巡察全覆盖。
根据《意见》,巡察工作开展时将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在保证全覆盖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回头看”,巩固全覆盖成果,形成持续震慑。同时有重点地对基层站(所)、村民小组(自然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延伸巡察,消除基层监督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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