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购买车位的车 不得进入小区合理吗?

梅州日报 2019-01-17 10:35

【热议话题】近期,梅县区程江镇某小区物业贴出告示称凡没有购买车位的车(包括摩托车)一律不得进入小区。自今年1月该措施执行以来,给有车却没有车位的业主带来了极大不便。有些业主即使想进入放一下较大物品,或者下雨天接送小孩回家也被拒之门外。有些业主认为物业不近人情,称物业本来是为业主服务的,却拦着不让业主回家。有些过激的业主认为业委会没有为他们做主,甚至一度把车停在入口表示抗议。物业则认为,做出这样的规定是与业委会共同研究的,主要是因为有些车乱停乱放,不仅占用别人车位,而且还堵在过道上。小区里没买车位不让进车,你认为合理吗?(黄明)

卢腾辉:不让业主的车进入小区,应该是不合理的;业主的车(包括摩托车)乱停乱放,也是不应该的;小区的和谐需要大家来共同维护,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商讨,同时提高业主规范停放的意识。

张炼煌:小区里没买车位不让车进,是不人性的做法。为了解决车乱停乱放,就用一刀切的方法解决,带来的问题可能更多。

张永胜:开发商建车位投入了不少资金,他们自然希望业主购买车位。可以召开业主委员会,在小区里不影响大家休闲的情况下,在空旷的地方画好停车位,按月收取管理费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谢翅飞:没买车位的业主的车可以随意进入小区,这样似乎对花钱买了车位的业主不公平,何况没买车位的车多了,肯定会存在见缝插针乱停乱放的现象,不利于维护小区的秩序。双方应互相理解,有车的业主尽可能买个车位,同时车位价格也要合理,开发商不要乘机大赚一笔。

温丽容:这是涉及《物权法》的法律问题,小区内公摊面积范畴的车位属业主共有,任何业主都有权使用,物业不得擅自出售或转租。业委会应站在业主立场妥善为业主维权,公平公正地为全体业主伸张权益,如果无法调和只能走法律途径。

刘炳发:后期的小区,大部分都有架空层,为小区业主,或来客临时停放单车、摩托车等,提供了便利。该小区的设计或许有欠科学、合理,造成停放车位高度紧张。不管业委会,还是物业,不该用“冷冰冰”的制度去管理“自家人”,应多一些人文关怀!

黄语晞:不买车位不让进的小区在梅城比比皆是,假如不买车位跟买车位的业主一样都可以自由进出,这样就公平吗?只享受权利却不想付出成本,本身就是对规则的无视。

王剑: 现在有些物业公司是从房产公司这个“母体”中衍生出来的,是房产公司赚钱的工具,所以,业主小车被拒小区门外的罪魁祸首极可能是房产公司想尽快售卖车位变现而引发的。要解决这种矛盾就要完全剥离物业公司与房产公司之间具有“血亲”的裙带关系。

刘玉棠:物业要解决车位紧缺和乱停乱放的问题,要建立规章制度,对违规者进行警告和处罚。

(何碧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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