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出台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 连线连片推进乡村旅游

梅州日报 2019-01-12 10:15

本报讯(记者刘晓娟)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乡村旅游的指导意见》和《梅州市乡村旅游“百村示范”实施意见》,提出以创建百个宜居宜业宜游村庄为抓手,按照“3年取得重大进展、5年见到显著成效、10年实现根本改变”的要求,连线连片推进乡村旅游。其中,至2020年,重点推进6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每个县(市、区)分别建设1个至2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

根据《指导意见》,梅州市将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为统筹,以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建设为抓手,推动全市乡村旅游配套设施有效改善、旅游产品提档升级、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以创建百个宜居宜业宜游村庄为抓手,连线连片推进乡村旅游,实现以下两个目标:一是到2020年,乡村旅游取得重大进展。打造10条省级精品乡村旅游线路,30条以上市级精品乡村旅游线路;建成旅游特色小镇2个以上、旅游特色示范村60个,四星级以上民宿、农家乐各50个;建成“客家菜师傅”工程农家乐100家,梅州旅游“美食村”10个;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二是到2022年,乡村旅游见到显著成效。加快全市31个乡村旅游特色镇、8个乡村旅游特色小镇和11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实现乡村旅游全面发展;培育一批乡村旅游产业项目,创建一批国家3A级以上乡村旅游景区,实现乡村旅游产业根本改变,助推全市乡村振兴。

《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落实乡村旅游工作责任制,在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表彰奖励制度中,将发展乡村旅游列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占一定的考核分值,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全市重点推进建设的31个乡村旅游特色镇和112个乡村旅游特色村。

《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重点推进全市112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建设,其中至2020年,重点推进6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每个县(市、区)分别建设1个至2个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积极推动乡村旅游与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发展,全面推动产区变景区、田园变公园、劳作变体验、农房变客房、果园变乐园、农产品变旅游商品,全面提升乡村旅游综合效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主要任务包括编制一批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推进一批旅游服务配套示范,重点实施“四个示范”,即游客中心(旅游驿站)、旅游标识、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选准一批乡村发展类型示范,包括山水田园型、古村古寨型、民俗风情型、文化创意型;探索一批开发运营模式示范,如“村委会+农户”模式、“新农人(公司)+农户”模式、“农户+农户”模式、股份制开发模式等。

新闻推荐

什么叫不孕不育?

拥有一个健康聪明的宝宝是每个家庭最大的愿望,在正常夫妇群体中,每个月的最高妊娠率实际上仅有20%-30%,妊娠失败是一种比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