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获得省互联网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本报讯(首席记者张柯)近日,省网信办公开获得广东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41家单位的相关信息,梅州日报社成为梅州市此次唯一获得该许可的新闻单位。梅州日报社旗下梅州网、“掌上梅州”手机客户端和多个微信公众账号、微博公众账号分别被列入获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和公众账号名单。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依法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身份证”。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开始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根据国家网信办统一部署,省网信办组织开展了属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省网信办此次公开了获得广东省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41家单位的相关信息,包括互联网站43个、应用程序34个、论坛5个、公众账号113个,共计195个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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