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先行一步 !“政策+行动”持续增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 撕掉捕鸟网 筑起“保护罩”

梅州日报 2019-01-03 08:59

森林公安开展清网行动,和群众 一道拆下捕鸟网,放生野生动物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12月30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实施《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通告》。梅州市在全省先行先试,率先拉响野生动物保护的号角,市森林公安先后开展5场专项行动,端掉野生动物贩卖窝点、查获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穿山甲等案件,并与民间组织携手,拆除隐匿各处的捕鸟网共计2.6万米。这些行动在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犯罪行为同时,更是将一批违法人员绳之以法,接受法律的惩处。

2017“利剑行动”

2017年2月24日至4月30日,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对全市96个林区、230间酒楼食肆、84个菜市场和集贸市场、604处野生动物活动区域进行了全面的清查。

行动期间,共立各类森林案件48宗,破47宗,打击和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7人次,其中,刑事处理6人次,行政处罚41人次。查处非法经营木材17.8757立方米,捣毁捕鸟网510张(12240米),收缴捕鸟器19个,收缴野生动物502条(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5.32多万元。

2017清网行动

从3月7日起至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清查挂网捕鸟活动区域850处,检查酒楼宾馆等经营场所530家(个),清理拆除收缴捕鸟网510张(12240米)、收缴野生动物502条(只),其中鸟类258只,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单位和个人5个(人)。其中,根据护鸟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市森林公安在三角镇某农家饭店当场查获野生鸟类等“三有”保护动物5只(条),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飓风1号行动

2017年12月11日至2018年1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在专项行动中共受理林业行政案件19宗,查处19宗,收缴野生鸟类55只,林地0.5公顷,林木树木、木材8.005立方米,作案工具5件,作案车辆1台。

“春雷2018”专项行动

2018年4月1日至5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此次行动,梅州市共立各类森林案件55宗,破50宗,打击和处理50人次。其中,刑事案件立19宗,破14宗,受理林业行政案件36起,查处36起。全市共检查65个林区场所、酒楼食肆213间、集贸市场43个。捣毁捕鸟网256张(2235米),收缴野生动物835条(只),罚款142446元。

“绿剑2018”专项行动

2018年9月1日至12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到现在,梅州市对25个林区、121间酒楼食肆、84个菜市场和集贸市场、清查了40多处野生动物活动区域。行动期间,共立各类森林案件23宗,破23宗。其中,立刑事案件4宗,破4宗,受理林业行政案件19起,查处19起。打击和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5人,其中,刑事处理6人。查获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桫椤)18根,收缴野生动物8210条(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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