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梅州日报电子阅报栏经营承包招标公告

梅州日报 2018-12-28 10:46

梅州日报电子阅报栏由梅州日报社旗下的梅州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现就经营承包35个兴宁市梅州日报电子阅报栏进行招标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经营承包商参加招标。

一、项目名称:兴宁市梅州日报电子阅报栏经营承包。

二、项目数量:35个梅州日报电子阅报栏。

三、项目地点:兴宁市城区

四、承包经营期限:承包期限:1年。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

五、承包经营最低价与相关事项:

1. 承包经营最低价:人民币35万元起。

2. 有多名投标人参与投标且报价已达到或超过最低价的,以出价高者为中标;如出现仅有一名投标人参与投标,标的有报价且报价已达到或超过最低价的,直接由该投标人竞得;标的有报价但报价未达到最低价的,流标。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35个兴宁市梅州日报电子阅报栏经营承包

2.项目需求:详见《兴宁市梅州日报电子阅报栏经营承包招标文件》

七、经营承包商资格:

1. 经营承包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 经营承包商不是梅州地区的,须提供经营承包商出具的梅州分公司或设有办事处的有效证书或授权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获取招标项目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项目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项目文件的地点:梅州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沿江东路报业大厦三楼)。

3.获取招标项目文件的方式:自行前往。

九、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间、方式和账户:

参与投标的经营承包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2万元。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公司的名义用银行划账或汇款方式提交,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转账,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及其他款项的转账)。

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1月9日下午5:30 (北京时间)前到达如下账户。

公司名称:梅州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梅州分行

账号:496496185018010017504

3.未成交的投标方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4.成交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转为经营承包保证金。

5.投标人出现以下违约情形之一的,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因素的除外):①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交相关的一切款项;②中标后不按所报价格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标方签订《兴宁市梅州日报电子阅报栏经营承包合同书》。

十、招标项目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10:00开始受理招标项目文件);提交招标项目文件地点:梅州市沿江东路报业大厦8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1月10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梅州市沿江东路报业大厦二楼会议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9日止(7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事项

招标方名称:梅州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方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沿江东路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753-2277999

传真:0753-2267000

梅州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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