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纪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本报讯(记者李跃通讯员李桂宗)日前,市纪委印发《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要带头整治中央纪委提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大方面12种表现。
《通知》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具体表现,列出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方案,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中先行动、作表率。同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扛起监督第一职责,积极协助并督促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主体责任,把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履职情况报告、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以及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通知》强调,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反映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有关线索要优先调查处理;要深挖腐败问题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政治问题交织、严重影响党中央、省委及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造成人民群众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典型案例;要严肃追责重大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集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污染防治和环保问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乡村振兴等专项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充分发挥“暗访”和巡察“利剑”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为巡察整改重点;对群众反映强烈、舆情聚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在媒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梅州市纪委监委官方网站举报专栏、“客都清风”微信公众号、0753—12388举报电话或邮寄材料至“梅州市机关路9号市纪委信访室(邮编:514022)”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的情况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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