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出台实施意见 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
本报讯(记者李跃通讯员廖键)日前,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制度层面对一把手的监督作出规范。
《意见》从上级约谈下级、述责述廉、巡察重点对象、纪律监督、民主生活会、教育提醒6个方面共提出18条具体措施,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如要求市纪委监委每个季度向市委书记提供一批需约谈一把手名单,每年分批组织一把手在市纪委全会上进行述责述廉,优先处置涉及一把手问题线索,对领导班子成员被留置查处的党组织一把手要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开展警示剖析,向新任的党组织一把手在任职1个月内发送书面提醒函等。
据悉,市纪委监委为贯彻落实《意见》,专门下发通知将每项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明确责任,确保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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