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梅州市开展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广东省第五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18年12月7日至12月16日对梅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公开受理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
举报电话:0753—2189689(8∶00-20∶00)
邮政信箱:广东省梅州市106号信箱。
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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