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份机关作风效能投诉公告

梅州日报 2018-12-16 09:36

监督电话:6133883,12345 序

被投诉

单位

投诉时间信息来源投诉内容被投诉单位回复情况1梅江区交警中队2018-10-05 12∶24“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人于2018年10月5日上午10点左右驾驶一辆车牌号为粤BK103R的车在梅州市黄塘医院内部停车场正常排队停车,其称当时梅江交警中队(其通过拨打110得知)的5名工作人员(其无法提供相应警号和执法车牌号)未告知其任何原因就将其强行扣押进警车内,且弄坏其车的电池,但过了十几分钟后又将其放了,其认为梅江交警中队的工作人员随意执法。

诉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给其一个合理解释。

梅州市公安局10月10日回复:

2018年10月5日上午10时左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辖区中队执勤人员在梅州市黄塘医院执勤时发现黄塘医院保安跟一男子因停车问题发生争吵,遂上前查看。查看中,该名男子情绪激动,不听执勤民警劝解,同时打开门将车后排的其中一个小孩抱出(车内有两个小孩),该男子在推搡谩骂时将小孩往执勤民警身上推,经警告多次无效后执勤民警在保证小孩安全的前提下将其控制并带入警车内,然后将俩小孩抱入警车,让小孩与其父亲一起。因该男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有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但考虑到该男子两个小孩无人看管,且认识到错误,执勤人员遂对该男子教育后放行。

2兴宁市城综局2018-10-03 16∶41“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人于2018年10月3日下午15时拨打兴宁市城管投诉电话(号码:3258511,该号码为城区内张贴的城管宣传标语上的投诉电话)反映兴宁市城区兴南大道29号区明星楼后面有人在违章加建房屋的问题,城管在接到投诉后到现场进行了处理,但是在工作人员走后该处违章搭建房屋的业主突然打其电话表示愿意给钱让其不要再进行投诉,其对城综局工作人员随意泄露其个人信息表示强烈的不满。

诉求: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要求城管公平公正对待其反映的问题,并且不要再泄露其的个人信息。

兴宁市城综局10月9日回复: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对相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核查,未发现有向他人泄露信访人任何个人信息的现象,同时,要求所有执法人员要一如既往地公平公正依照职责,严格依法处理市民反映的问题。

大埔县湖寮镇工商所2018-10-24 09∶24“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人于2018年10月12日曾向平台反映大埔县湖寮镇西环路某超市欺骗消费者的问题,其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8:35左右到湖寮镇工商所进行调解,但工商所张所长服务态度不好而且言语上不尊重其,也未邀请商家过来协商以致于调解不成功。其称其有多次发送短信给工商所要求尽快处理该问题,工商所工作人员(姓罗)才联系其到工商所进行调解,于是其于2018年10月23日上午9点到工商所进行调解,但是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却在言语上仍对其不尊重。

诉求:希望工商所工作人员改善服务态度和提高工作效率。

大埔县工商和质监局10月30日回复:

湖寮工商质监所张所长处理消费投诉时服务态度不好、言语上不尊重。我局收到投诉后,安排专人进行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湖寮工商质监所张所长在调解处理你的消费投诉过程中,有时声音比较大些,引起你的误解,通过沟通协调已妥善解决消费纠纷。但对于你的投诉,我局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及湖寮工商质监所引以为戒,在以后的工作中必须热情接访、耐心服务。

新闻推荐

七旬养蜂人:“哪有花开,就去哪里”

最近的一个假日,笔者跟友人去离兴城近20公里远的一个自驾游景点游玩。我们沿一条较平缓的泥土路登山。离山顶还有一里路时...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