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政绩观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 左白
据《梅州日报》报道,梅州市近日印发《水污染防治攻坚战2018-2019年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实施截污纳管、工业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源治理、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工作,强化水体污染整治,消除黑臭水体,提升地表水水质。
水污染防治是个“良心活”。与抓生产做项目、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不同,水污染防治的成效难以在短期内凸显,不容易形成立竿见影的“政绩”,需要付出长期努力、一任接一任坚持不懈地干,才能有所成就。然而,这项工作又是极端重要的——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民生,保护水生态环境、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就是在保障民生的底线。因此,水污染防治工作做得好不好,不仅能够体现当地党员干部的能力水平,更能体现他们的思想品质。
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指出,功成不必在我,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我们可以把水污染防治工作当作一面镜子,党员干部有没有匡正宗旨意识,能不能担负起重任,思想作风怎么样,是务实为民还是追名逐利,是真抓实干还是敷衍塞责,都可以从这面镜子中看到。党员干部理应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奉献精神,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才能担负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历史使命,才能“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理应牢固树立生态为民的理念,切实将水污染防治工作抓紧抓好,才能使梅州山更青、水更美,不断释放绿色生态红利。
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需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水生态环境治理是一个复杂而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持之以恒、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一步一步把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已经印发的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就是我们在一段时间内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路线图,必须全力抓好落实。尤其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考核督查、严格追责问责,突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对重点任务进行跟踪推进,坚决处理好影响破坏水生态环境的问题和案件,严惩工作落实不力乃至造成恶劣后果的责任人,使方案真正成为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利器”。
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只有以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才能成就经得起时间检验的业绩,对得起一方水土的养育,才能为梅州留下清水绿岸、碧波万顷,给子孙后代留下美好生态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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