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12·4”国家宪法日活动在梅县区举行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梅州
梅州市“12·4”国家宪法日活动现场。梅公宣摄
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2日至8日是我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4日上午,“12·4”国家宪法日暨2018年宪法宣传周梅州市“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活动在梅县区华侨城广场举办。
活动现场,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市普法领导小组组长陈俊钦与梅县区领导钟光灵、赖启忠、李丹玲、梁惠文及市、区各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共300多人一起,进行了宪法集体宣誓;随后,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过统分结合、单位联动的方式,以派发宣传资料、咨询、图片展览和样品展示等形式,宣传宪法及各部门法律法规。本次活动共计派发宪法读本、各种法律图书、各类普法资料6万余份。随后,陈俊钦还率领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志到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勉励全市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治企,更好服务梅州经济建设。
陈俊钦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扣本次活动的主题,以抓好全市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依法举行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好相关普法活动,带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要组织开展好青少年宪法学习教育,广泛推进面向基层群众和社会公众的宪法宣传教育,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在宪法宣传活动中的作用,推动全市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向纵深开展,为梅州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据悉,全市各县(市、区)普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均在12月4日前后,按照2018年广东省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百园(广场)百场和十个一主题宣传系列活动方案的要求,以举办法治文艺汇演、大型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唐林珍刘洪桥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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