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梅州市开展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广东省第五批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定于2018年12月7日至12月16日对梅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将公开受理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
举报电话:0753—2189689(8∶00-20∶00)
邮政信箱:广东省梅州市106号信箱。
广东省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
2018年12月7日
新闻推荐
广东出台政策拟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梅州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为加快处理当前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近日,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