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政策拟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梅州不动产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梅州日报 2018-12-07 12:48

为加快处理当前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近日,省自然资源厅正式发布《关于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广东将以“依法依规、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为民利民”为原则,以各级政府为主体,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核心,妥善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意见》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要尽快建立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门工作机制,并于《意见》实施后半年内制定出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法规或改革性文件,妥善处理行政区域内各类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于本文颁布实施后3个月内,将原有的房屋、林地、草地、海域等登记簿、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以及有关登记申请、审核等原始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完整同步移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数据全面完成迁移整合和建库工作,实现网上能查可用、共享便民。

为此,记者采访了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钟于明,就本市不动产信息登记工作进展情况向市民进行简要介绍。

记者:钟局长,你好。能否谈谈梅州在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时遇到过哪些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进展过程中遇到了哪些问题?

钟于明:由于历史分散登记、管理的不规范、信息化融合程度不高等一系列历史原因,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发现了很多历史遗留问题,主要体现在有房屋登记无土地批准来源,房屋与土地登记权利主体不一致,开发商超用地红线开发、超容积率现象,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超规划建设,缺少相关验收手续,部分开发商销售后再违规抵押,群众房屋交易买卖没有依法过户等等一系列历史问题。

为此,我局以不动产登记“业务能力、服务水平”双提升工作为契机,全力推进历史登记数据整合及“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由于梅州市各县(市区)原分散登记的历史数据量大且数据基础薄弱,将原各类登记数据统一整合到不动产登记系统是一项复杂且耗时的工程,同时如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政策的支撑,是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时遇到的最大困难。目前梅州市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各地均在省政策框架的基础上研究出台各地的实施办法,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全力推进数据整理工作。

记者:为了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贵局做了哪些工作?

钟于明:不动产登记实施后,由于分散登记引起的历史遗留问题日益显现,我们本着“尊重历史、兼顾现实、便民利民、依法登记”的原则,在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的支持下,成立了联系会议小组及办公室、出台了政府的《签报意见》、通过联席会议出台了一系列解决专项问题的《会议纪要》等,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服务办事群众。同时,我们还加强了与各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联动。

记者:接下来将从哪些方面加快相关工作进度?

钟于明:接下来我们一是将对历史遗留问题分门别类地进行全面清理,联合各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以省政策框架为契机结合梅州市具体实际,研究梅州市的具体解决问题的实施办法,报政府批准形成梅州市的地方政策,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保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二是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双提升”工作,以“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为抓手,实现部门数据共享,窗口向基层、向银行延伸,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文/图钟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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