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转为士官 还有优待金吗?
兴宁吴先生:义务兵转为士官,还有优待金吗?
兴宁市民政局:《广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对提前退出现役的义务兵,按照实际服役年限发给其家庭优待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家庭不再享受优待金:(一)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或者被选取为士官、被提拔为军队干部的;(二)士兵从部队考入军校后,超出义务兵服役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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