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出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管理财政兜底政策 确保患者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梅州日报 2018-11-28 10:26

本报讯平远县综治办等7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工作方案,就全县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收治工作出台财政兜底政策,实现“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据悉,这是梅州市出台的首个相关政策。

根据摸排情况,平远现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424人,其中三级(含三级)以上54人。严重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康复和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是一些具有很强攻击性和明显暴力倾向的严重精神病患者,若不加以治疗管理,不仅患者病情会加重反复,而且会给家庭、社会埋下潜在的安全隐患。为此,该方案规定,凡是平远县户籍(含办理居住证)、诊断为3级及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征得其家属(监护人)同意后均可予以收治。该县把益民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对符合收治条件的对象,经辖区派出所证明后,由患者家属(监护人)负责送治。

为从根本上解决患者救治难问题,平远县财政设立救治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救治费用除由城乡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的次序按规定支付后,无保险报销或不足部分的精神类治疗费用,由县财政负责兜底,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朱双玲傅思林陈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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