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委关于加快推进 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2018年9月29日)

梅州日报 2018-11-21 10:23

为推动全市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在改革开放40周年新起点上,继续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以新的更大作为开创新时代梅州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为广东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贡献,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改革实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思想理论武器和根本行动遵循。加快推进新时代梅州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用活上下功夫。要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和十九大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重要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改革集中统一领导不能变,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不能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价值取向不能变。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认识论和方法论,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梅州大地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成果。

(二)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快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战略意义。改革开放是广东的根和魂。梅州40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关键在于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当前,梅州市还存在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比较低,社会事业特别是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高,农村贫困人口面较大等一系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些问题,根本出路是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紧迫性,增强改革定力、强化改革担当,大胆实践探索,持续向深化改革开放要动力要空间、要效益要质量,奋力开创梅州坚持生态优先、实现绿色发展的新局面。

(三)切实增强在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上走在前列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深化改革永远在路上。梅州作为广东欠发达地区,全市干部群众更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继承和发扬改革开放先行者敢为人先的改革勇气和精神,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实践成果,遵循改革的大逻辑,把握改革的大趋势,不断深化对改革发展规律的认识,自觉运用改革思维谋划和推动工作,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在新起点上继续探索创新,努力为广东“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作出应有贡献。

二、加强和改善党委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统筹领导

(四)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革决策部署,统筹推动各领域改革朝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聚焦用力,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坚定不移将改革引向深入、进行到底。各级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要严把改革方案审核关,加强对改革方案的备案审查,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扎实有力推进。

(五)建立健全党委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体制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部署,建立完善科学领导和决策、有效管理和执行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体制机制。畅通改革运行机制,完善领导小组统筹、专项小组分领域负责、牵头部门具体实施、改革办综合协调的分工体系。各级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强化改革决策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完善改革议事决策制度,规范改革工作机构设置,配强配齐改革工作力量,各县(市、区)要安排得力的领导和人员专门负责改革,有力支持推进各领域改革。

三、正确把握新时代梅州全面深化改革的任务要求

(六)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创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聚焦事关梅州发展全局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领域,抓住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加大攻坚力度,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带动各领域改革全面推进,不断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将全面深化改革引向深入。

(七)加快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以科技创新改革为抓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不断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推动梅州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建立符合科研规律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创新,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加快完善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改革,构建多元立体的人才培养机制,支持嘉应学院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加快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探索实施柔性引才政策,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深化人才管理改革,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推进公务员聘任制和分类管理改革。完善以产权保护为核心的现代产权制度。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大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国有企业横向联合、纵向整合和专业化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积极落实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办法。

(八)加快营商环境综合改革。把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集成和标志引领工程,为梅州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集聚要素、促进发展。围绕转变和优化职责这个关键,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加快“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实施行政管理事项全流程革命性再造,健全行政审批和服务标准化体系,建成市级统筹、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通办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压减权责清单事项,将贴近基层和群众的管理服务事项交由下级政府承担。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实施信任审批、并联审批等,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水电气、流通等重点领域改革,破除各种形式的垄断和市场壁垒,加快建设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加强和创新政府监管,探索实行综合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新模式。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按中央和省委部署,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推进党政机构改革,努力建立简约高效、符合梅州实际的管理体制。

(九)加快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注重把握“两个大局”,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以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为窗口和平台,实施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加快通关一体化改革,推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加快推进梅州航空口岸对外开放、提升口岸开放水平,探索建立安全高效便捷的综合监管新模式。通过世界客属青年创新创业中心、海外经贸文化联络处和客商社团等平台,积极提升利用外资水平。

(十)加快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机制。整市推进全省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建立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生态宜居长效管护机制、农业农村多渠道长效投入机制,以及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努力构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体制机制。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构建引导人才投身农业农村建设长效机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十一)加快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按照省委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的要求,立足粤北生态发展区的功能定位,积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做好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偿机制的对接工作,完善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机制,健全穗梅对口帮扶协作机制,提升产业共建水平,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破解区域协调发展问题。

(十二)加快推进文化体制建设。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加快建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完善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推进公益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继续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创新新闻单位内部运行机制。建立健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机制,打造新型主流媒体。完善创作新型重大文艺题材作品激励制度。进一步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加快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基本实现全市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十三)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为抓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高水平推进平安梅州、法治梅州建设,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促进乡镇(街道)治理和城乡社区治理有效衔接,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加快培育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创新流动人员管理机制,推行非户籍常住居民及党员参加村(社区)“两委”选举。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加快“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网络生态治理。发挥村民理事会、监事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挖掘传承客家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进基层治理和乡村治理创新。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城市管理创新,建立健全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提高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扶持培育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在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监管、加强行业自律、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完成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

(十四)加快完善民生保障体制。以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导向,加快社会事业改革,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和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完善劳动用工制度,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和工资支付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实施教育机构去行政化改革,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健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取消中小学行政级别,完善中小学校长选聘制度,推进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统筹考虑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加快形成以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深化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框架,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拓展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改革试点,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创新社会救助模式,完善专项救助制度。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实施“租售同权”制度。

(十五)加快建立绿色发展体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建立健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形成促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机制,探索共享经济发展新模式。推进“多规合一”,推动形成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实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建立完善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加快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承接省的生态补偿机制,构建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相适应的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要求,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构建全市生态安全空间管控体系,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建立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林长制。

四、鼓励支持基层探索创新

(十六)加强改革试点探索。鼓励各级各部门先行先试,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胆探索实践。抓好乡村振兴综合改革等重大改革试点,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改革试点实行项目管理,各县(市、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本级改革试点任务,原则上在1-3年内完成。完善试点评估总结和经验复制推广机制,试点主管地区和部门要组织开展改革试点的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报告。对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复制推广,上升为制度成果。建立试点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对内容宽泛、久试无果的改革试点,及时清理规范。

(十七)加大力度打造改革品牌。树立改革品牌意识,立足实际积极开展差别化改革探索,打造有梅州特色和亮点的改革品牌。各级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实施培育地方改革特色品牌计划,组织评选推介优秀改革项目,力争探索的经验做法能被省委主管部门向全省复制推广或上升为政策制度,对中央主管部门向省外复制推广或上升为政策制度的,向省推介予以嘉奖。

(十八)坚持开门搞改革。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推进改革。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要求,印发的改革方案,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能公开的外,都应及时、原原本本向社会公布。鼓励各级党委、政府选择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改革,开展听证、公开评议、第三方机构评估,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参与、推动改革。

(十九)完善改革容错激励制度。建立健全制度化、可操作、真落地、见实效的容错纠错和改革激励机制,形成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的鲜明导向。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实施容错容误机制,重点解决“不作为”“不敢为”问题。制定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政策文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把对各级干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绩效列为考核重要内容,突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考核和结果运用,大胆提拔任用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强化改革者上、不改革者下的用人导向。

五、建立健全推进改革工作机制

(二十)强化各级各部门抓改革责任机制。压实县(市、区)党委抓改革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亲自部署改革任务、亲自协调推动改革落实。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向上级述职时要把履行改革领导责任、亲力亲为抓改革的情况作为重要内容。落实各改革专项小组和改革牵头部门抓本领域本部门改革的直接责任,加强对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和总结评估,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改革举措顺利实施。

(二十一)完善改革研究谋划机制。围绕国家、省和市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改革谋划,找准改革着力点,拓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改革调研,前瞻性开展重大改革课题研究,加强改革政策储备,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各级党委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改革谋划,找准改革着力点,着力突破部门利益藩篱和体制机制顽疾。各级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每年初研究提出年度改革工作安排并抓好落实,及时选取重点专题在领导小组会上听取情况汇报。

(二十二)建立健全改革统筹推进机制。各级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要建立完善改革议事协调制度,统筹推进跨领域跨部门重点难点改革,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联系重大改革项目制度,落实改革责任清单,牵头组织各方面力量实施重点改革攻坚。积极创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联系点,建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联系点,搭建市、县改革协调联动平台,加强改革交流培训,加快形成全市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改革的工作格局。

(二十三)加强改革督察落实机制。强化各级党委改革督察职能,加强改革督察力量,完善督察制度,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督察工作格局。组织开展重点改革专项督察、改革文件贯彻落实全覆盖督察、地方改革交叉督察、群众评议、第三方评估等多种形式的督察。建立改革情况通报制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定期总结和通报各地各部门完成改革年度重点任务情况。突出对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改革决策情况的督察,对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改革决策部署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问责。

(二十四)完善改革宣传机制。抓好改革宣传策划,讲好梅州改革故事,弘扬改革精神,凝聚改革共识。建立完善改革牵头部门、改革办与新闻媒体联络沟通机制,聚焦一线改革实践活动,丰富宣传手段,增强宣传效果,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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