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购买社保 政府有优惠政策吗?
读者饶先生:本人重度残疾,是低保户,现在60岁了,想购买老人社保,但是要一次性缴纳1800元。我每个月才领几百元,加上我又有重病,拿不出这么多钱,请问人社局对我们这样的困难群众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市人社局:根据梅市人社规〔2018〕3号文件精神,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未满足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其一次性缴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年满60周岁但缴费年限未满足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条件,不继续逐年缴费的,可选择一次性缴费至规定的缴费年限后,按月领取养老金。一次性缴费,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参保人可到户籍所在地区的残联和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经核实,饶先生为重度残疾人,已达60周岁但未缴满领取养老金的年限,本可由当地政府一次性为其缴纳剩余年限后,享受待遇。但是目前广东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系统尚未完善,因此,暂无法为其缴费。现大埔相关部门已为其缴纳了2018年度的养老保险费,剩余年限待系统完善后,我们将及时督促大埔相关部门为其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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